益智玩具基本沒啥用(圖)


一個小男孩在專心致致地打電子遊戲。

奧爾森家的書架上放滿了錄影帶,這些都是為她16個月大的兒子準備的,她買這些錄影帶可不是為了逗她的寶貝開心,她希望的是兒子看這些錄影能變得聰明。奧爾森幾乎把“愛因斯坦寶貝”公司的所有益智錄影都買回家中,她説:“孩子的大腦越早受到開發,他們將來的學習能力就越強。”

在美國,像奧爾森這樣的家長非常多,每年美國的父母們就要花掉28億美元為嬰兒和學齡前兒童購買益智玩具之類的産品,他們希望這些産品能夠提高孩子們的智商。但最新的研究成果證明:家長希望借助錄影、CD、動畫和其他益智産品培養出聰明的孩子,而這種做法其實缺乏有效的證據,只是出於一種美好的願望。3歲前,任何經歷或者特殊産品都不能夠促進孩子的智力發展。

一些益智音樂開發商的理論依據是“莫扎特效果”論,這個1993年得出的研究結果認為:很小就聽古典音樂的孩子比不聽或者晚聽的孩子智商要高。這個研究當時轟動一時,此後又被廣泛運用,在1998年,美國的一些州政府甚至為本州出生的每一位孩子發放古典音樂CD,音像製品商為孩子們製作了維瓦爾蒂、肖邦、巴赫等名家的音樂光碟。

而一些研究機構的研究推翻了“莫扎特效果”論,發展心理學認為:大腦的發育是多種感觀共同受到刺激的結果,説某種益智産品具有開發智力的超級能力簡直是無稽之談,如果音樂可以幫助大腦發育,那這樣的音樂並不限種類,可以是古典的,也可以是流行的,甚至可以是孩子們自己在樂器上胡亂奏出的曲子。這意味著孩子們學習的最好對像是人,因為只有人能夠對孩子進行視覺、聽覺、味覺、嗅覺和觸覺等各方面的有效刺激,而且有時這些刺激是同時進行的。

可新的研究結果並沒有降低商家和家長們對益智産品的熱情。商家的廣告手段還是會打動不少家長的心。一些商家促銷益智産品時在措辭上也十分小心,他們不會説“玩了我的玩具就會變聰明”,他們總是暗示這種意思,比如在起名字時,他們會選用“伽利略寶貝”之類的名字,由此暗示産品的益智作用。但是這些玩具和開發智力無關,因為孩子們喜歡的是玩具或者遊戲的顏色、所帶的音樂、裏面的動物和簡單的語言等。

家長買這些産品的一個重要動機,就是買一個放心:現代社會是一個激烈競爭、崇尚成功的社會,孩子就是家長之間相互競爭的一個內容,家長們希望盡可能地為孩子成才提供一切方便。

發展心理學家歐文説:“我不能想像讓一個6個月大的孩子看著動畫片來認識世界,為什麼不直接帶他們出去走走,讓他們見見真正的花花草草、貓貓狗狗?”

專家還警告説:有些家長認為不管這些産品能不能真的開發智力,至少不會有害,這種想法是錯誤的。過分依賴錄影、遊戲、玩具等來教育孩子會阻礙孩子們的人際交往能力,孩子只有在人群中才能真正學到東西。這些東西可以作為娛樂産品或者教育孩子的輔助物存在,但是這不意味著開發智力,提高智商。孩子們不是跟玩具學習,而是向和他們一起玩玩具的人學習。(摘自8月20日美國《基督教科學箴言報》)

《環球時報》2003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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