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即將公佈新規定,要求所有遞交的護照申請在十五天內可獲批准。據報道説,新規定已經在北京試行並將推廣到全國範圍。
公安部還命令簽證辦公室撤掉其窗口辦理,降低櫃檯高度,增進友好服務。
上週三,該部宣佈上海等主要城市和廣東省的珠海、順德的人口可以從一月起,通過居民身份證或城市居住證件申請護照。
過去,一名居民要申請護照,必須出示包括外國邀請函、銀行存款和單位批准或居委會批准信在內的一系列文件。
簡化手續是上週三宣佈的放寬大陸人口出境的六項措施之一,旨在鼓勵外國企業和投資者在中國居住。
大陸媒體把新規定與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聯繫起來,期望大陸與海外將有更多的交流。估計新規定到2005年將在多數主要城市實行,根據世貿組織協議那時中國對外國投資者將全面敞開市場。
住在順德的陳姣是一家餐廳的主人,她説在學習了新規定後會申請護照。但四十歲開外的陳女士説她主要是由於經濟原因並沒有緊急的旅行安排,“譬如泰國五日遊,每人7000元(約6580港元)夠我多雇幾個幫手工作好幾個月呢,”她説。
在其他試點性計劃實施城市,這項新的護照規定也遇到了類似問題。
劉鐘是一位上海新聞記者,他説自己對申請護照不太感興趣,因為境外旅遊的費用實在太高了。
另一位上海的大學教師説他承受不了昂貴的旅行費,但對辦理護照手續簡化感到高興。
一些大陸居民,例如公務員,仍然受到限制。一位北京的公務員張先生説,他辦理護照必須要有政府機關的同意函。
“對於在敏感單位工作的人來説,安全考慮是合情合理的。”張先生談到政府機關和銀行僱員時説。公安部正在建立一個數據庫,保存所有在敏感部門工作的人員資料。
《南華早報》200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