圓明園雙語標牌九條“須知”錯了六條(附圖)
楊曉

     在圓明園遺址公園每個大門前都有兩塊雙語標牌,其中的《遊客須知》存在6個錯誤或不妥的地方。另外,公園內的一些指路牌也有錯誤。《今日北京》英文報專家普義恩帶領記者細解該標牌的錯誤。

    須知第1條有一單詞“fruits”(水果),是不可數名詞,須用單數。

    第2條的意思是不要在古跡上亂寫,使用英文“scribble”(亂寫)。實際上往古跡上亂寫的有之,更多的是亂刻、亂畫的,所以僅僅“亂寫”不能包括全部意思。他建議改成“deface”(破壞外觀)更全面。第5條寫著“animal pets”(寵物),實際上“animal”(動物)和“pet”(寵物)的意思雷同,取任意一個即可。

    第6條專家認為是一句病句,應該這樣説更好,“Bird-shooting or fishing in thenon-fishing area is forbidden.”

    第7條“fire”應該用複數“fires”表示有數個火堆。

    第8條“No swimming and skating in the park.”翻成漢語意思竟變成“禁止同時進行游泳和滑冰。”所以應該改成“No swimming or skating in the park.”

    記者還發現公園有些指路牌也出現錯誤,其中之一是兒童遊樂場。它下面的英文是“Chilren's Play Filed”。兩個單詞拼錯了,應為“children's”和“field”。錯誤的“filed”成了另一個詞“歸檔、申請”,一般用於申請上訴、申請離婚等。其實遊樂場有專門單詞“playground”,所以叫“Children's Playground”更妥。

    另外,在公園外面過街天橋上挂著一個交通標誌,上面説圓明園是“Old Summer Palace”(老頤和園),這與圓明園管理處自己用的“Yuanmingyuan Ruins Park”(圓明園遺址公園)顯然不符。

    《北京青年報》200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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