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讀:從出國旅遊管理改革看政策偏好變化  
評論員 子曰

    解讀新老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給人的感覺是剛性的政策越來越有人性。政策的制定者的偏好已經由“規範管理”、“改善秩序”逐步轉到保護群眾的利益上來。對此,群眾的反應十分積極。

    今天,新的《中國公民出國旅遊管理辦法》正式實施。這個新辦法和原來的《中國公民自費出國旅遊管理暫行辦法》相比,在體現法律法規原則剛性的同時亦體現了人性,內容條款增加了,申辦手續卻簡化了。換言之,對出國旅遊者來説是限制更少了,保護更多了。

    現在,一些行政部門在制定法規政策時,往往有一個偏好,即最先考慮的是如何使這一政策或者法規實施和推行起來更方便、更順利,以達到“加強管理”、“規範秩序”的目的。因此,會自覺不自覺地提高準入門檻,政策制定出來常常苛刻有餘,方便不足;剛性有餘,人性不足。常常是行政部門管理起來方便了,但群眾辦事卻不方便了;政策順利實施了,但群眾的利益卻沒有得到很好的保護。

    這樣説似乎有些抽象,以出國旅遊管理新老辦法對比為例説明。

    首先,1997年實施的老辦法第一條説:“為加強對中國公民自費出國旅遊的管理,規範出國旅遊活動,保障參遊人員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而新辦法第一條則説:“為了規範旅行社組織中國公民出國旅遊活動,保障出國旅遊者和出國旅遊經營者的合法權益,制定本辦法。”兩相對比,可以看出,新辦法已經不再提“加強對中國公民自費出國旅遊的管理”這一條,而且直接點明權益保障的對象:出國旅遊者和出國旅遊經營者。明顯的,政策的制定的偏好發生了變化,考慮更多的已不再是“加強管理”,而是群眾利益。這應該是以人為本的精神。

    再者,根據新的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申辦出國旅遊的手續進一步簡化。新辦法規定,旅遊者持有有效普通護照的,可直接到團社辦理出國旅遊手續,旅遊者也可在戶口地之外的地區參團旅遊。而老辦法則規定,出國旅遊者必須進行十分繁瑣、令人頭大的《審核證明》程式,無形中致使一些潛在的出國旅遊者望而卻步。出國旅遊者少了,管理起來自然方便了,但是顯然群眾的利益受到了損失。新辦法實施後,出國旅遊顯然變得方便多了。

    最後,老的出國旅遊管理辦法雖然第一條也提出“保障參遊人員的合法權益”,然而下面的15條中,幾乎找不到保障參遊人員權益的條款。而新的管理辦法增加到23條,其中增加的大部分條款都是保障出國旅遊者和出國旅遊經營者特別是出國旅遊者的條款。用國家旅遊局副局長張希欽的話説就是從四個方面強化對旅遊者的保護,強化了對旅遊者知情權的保護、經濟利益的保護、人身財産安全的保護和在境外遇到特殊困難時的外交保護。

    總之,解讀新老出國旅遊管理辦法,給人的感覺是剛性的政策越來越有人性。政策的制定者的偏好已經由“規範管理”、“改善秩序”逐步轉到保護群眾的利益上來。對此,群眾的反應十分積極。廣州各大旅行社前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均表示歡迎,有關人士估計廣東今年的出境遊人數有望增加兩成以上。這種政策偏好改變所帶來的變化難道不應該給我們一些啟示嗎?

     《南方都市報》 2002年7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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