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讓零團費迷惑 外出旅遊三大“陷阱”需提防  

    -“零、負團費”誤導消費

    -轉賣甩團“暗箱操作”

    -“回扣”之風暗流涌動

    如今,利用節假日外出旅遊已經成為時尚。然而,人們在外出旅行中,常常發現有諸多的不如意。昨天,中國品質萬里行促進會發佈投訴警示,提醒消費者謹防“零、負團費”誤導消費、轉賣甩團“暗箱操作”、“回扣”之風暗流涌動三大旅遊“陷阱”。

    每到節假日前夕,不少旅行社為了招攬客源,打出了“零團費”、“負團費”的招牌。然而,“零團費”、“負團費”帶來的往往是旅行社實際安排的酒店檔次低於所簽合同的酒店檔次;用餐達不到標準;導遊在未經客人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改變計劃行程,增加購物點而縮減景點;延誤、變更日程等等。説是“零團費”、“負團費”,實際上,消費者花費的已經大大超出他們的預想。

    按照有關旅遊法律、法規和國內組團標準合同,旅行社如果參團人數不夠,需將旅遊者轉給其他旅行社,必須事先徵得旅遊者的書面同意,否則將承擔總團費10%的轉團違約金。但實際上,目前不少旅行社搞的卻是“暗箱操作”,不經遊客同意多次將遊客轉賣。業內人士認為,違規轉團、賣團,嚴重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是對消費者的一種欺詐行為。

    現在,有些導遊的回扣率竟高達近50%。不少消費者反映,許多導遊幹的是推銷員的活兒,拿的是底薪加提成。國家旅遊局曾明確規定,不準強制、誘導旅遊者購物或參加自費項目,可是回扣這一問題一直沒有得到有效的解決。業內人士認為,回扣這種現象之所以暗流涌動,究其根源,在於導遊的工資制度。據了解,目前大部分旅行社不給導遊發工資,只給導遊付少量的出團補助。導遊沒有工資保證,只能靠景區景點和購物等場所給的回扣維持收入水準,於是導遊向著“導購”的方向發展。馬小森

     《北京晨報》2002年3月19日


警惕“零團費”套你
中新馬泰封殺“零團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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