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勵發明的建國精神——對專利制度産生影響的美國總統  

    在美國歷史上,有幾位對專利制度産生過重大影響的總統,他們是華盛頓、傑弗遜、林肯、羅斯福和裏根。

    華盛頓作為美國的建國之父,在1796年起草憲法時,同傑弗遜一起力主寫上保護專利和版權的條款,那就是憲法第8條第1款:“為發展科學技術,在一定期間,保障作者和發明者對其著作和發明享有獨佔權”。傑弗遜作為開國元勳之一,就在憲法中明確專利和版權的條款這一點上,是與華盛頓齊名的人物。傑弗遜當時還曾擔任美國專利局的首任局長,後來又成為了美國第三任總統。

    華盛頓和傑弗遜對美國建立專利制度的貢獻,被稱作是“鼓勵發明的建國精神”。可以説,他們兩人對美國專利制度是敏感的,有遠見的,但也有偶然的因素。當時專利制度的建立及其所帶來的社會功效實,遠遠超出了他們兩人最初的預料。後來,傑弗遜在出任總統後曾説過:“對新的發明授予專利權,結果促進了發明,這是我沒想到的。”正如裏根在就職總統的演説中對華盛頓的評價:“他稟性謙恭,出於形勢所迫才做出偉大業績。”可見,那時還沒有形成美國政府有意識的專利政策,是林肯總統帶來了政府的專利政策。

    如果説美國專利制度的基礎是由開國元勳們打下的,而實施制度的是後來的林肯。美國結束內戰後,重建的任務很重。當時,林肯這位本身擁有專利的總統,致力於美國專利制度的實施,開創了“強化專利”的時代,導致了美國技術進步和經濟發展。

    20世紀經濟大蕭條後上臺的羅斯福總統所執行的專利政策,對美國專利制度具有重大的影響。為了克服始於1929年的全球性經濟危機的衝擊,美國政府加強了《反壟斷法》的實施力度,並實行“限制專利權”的專利政策,對專利權作出了諸多的限制規定。這一政策一直持續到20世紀70年代末期。此舉雖然在反經濟壟斷方面發揮了一定的作用,但卻打擊了企業和發明人的積極性。因此,其結果是這個時期美國企業的創新慾望被抑制,研究與開發活動受到削弱,産業活力明顯萎縮。實質上,美國政府的這一舉動也是羅斯福總統推行長達數年的反壟斷活動的重要組成部分,因為專利權被視為進行壟斷的工具和手段。始於20世紀初的美國人對大公司壟斷的反感是羅斯福對專利制度採取行動的社會基礎。

    20世紀80年代初,共和黨的裏根總統積極倡導振興美國經濟,提出了“復興美國”的口號,改變了過去重視反壟斷而輕視專利的政策,轉而從提高企業競爭力的觀點出發,實施了積極的專利政策,把專利當作國際競爭的一種武器,從而進入再次強化專利的時代。裏根對美國專利政策的顯著變化的影響還表現在,隨著20世紀80年代末美國貿易立法中對專利及智慧財産權的完善。從20世紀90年代開始,美國貿易代表強硬地使用專利及智慧財産權政策,利用“特殊301”條款開展對外攻勢,並有相當的效果。從此以後,併為迄今的歷屆總統所承襲。

    這幾位總統的專利政策在國外亦有影響。日本前特許廳長官荒井壽光説,200年前的華盛頓總統以及100年前的林肯總統都推舉了重視專利制度的對策。100年後的裏根總統又進一步推進了重視智慧財産權政策,為微軟等資訊産業公司的誕生創造了條件。(馬秀山)

    科技日報 200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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