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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特區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正式開始運作

    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今天主持了特區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成員就職儀式。至此,由5人組成的特區政府首次委任的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正式開始運作。

    今年9月將舉行澳門特區成立後的首次立法會選舉。為保證選舉工作正常順利進行,行政長官日前委任了由行政法院法官馮文莊為主席的選舉委員會,4名委員分別來自市政、公共行政、財政和新聞等部門。據悉,由法官擔任主席是為了確保該委員會的獨立、公正的形象。

    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是統籌選舉工作的最高機構,負責整個選舉工作的推廣、協調和監督。主要職權有:向選民客觀解釋關於選舉活動的有關事宜;確保各候選名單于選舉活動期間進行的宣傳活動公平、公正;向行政長官建議配給各候選名單的電臺和電視臺廣播時間;確保在選舉過程中依法採取保安措施;審查選舉行為是否違法,把發現的任何選舉違法行為通知責任機關;審查各候選名單的競選活動收支有無違規等。立法會選舉委員會成員在執行職務時不受干預。

    另外,5月21日行政長官在另一個批示中決定,2001年特區立法會選舉各候選名單的競選活動開支的上限為270萬元(澳門幣)。這是根據立法會選舉法的有關規定,按選舉年特區總預算中總收入的0.02%計算而得出的。

    人民網 2001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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