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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北京法源寺》三人談

王彬彬

    編者按:今年3月,國內不少媒體紛紛報道,台灣學者、作家李敖以長篇歷史小説《北京法源寺》被提名候選諾貝爾文學獎,引起了學界廣泛關注。為此,本刊編輯部特邀南京大學三位知名學者就這部小説的思想性、藝術性各抒己見,以饗對此書感興趣的讀者。下面是他們的談話紀要(以發言先後為序)。

    王彬彬(南京大學中文系副教授):

    李敖的文筆一向直白、曉暢,毛病在於含蓄不足,但讀來有趣,很過癮。這部小説《北京法源寺》(以下簡稱《法》)也保持了他一貫的文風。李敖的文言功力很好,這部小説在語言上的一個可取之處,就是最大限度地避免了用文言表達的方式,不像我們許多現當代作家,一寫到50年前的事,就文白夾雜,又夾得不通。而李敖的這部書則保持了用純正的白話敘述的方式。

    《法》寫的是我們都很熟悉的戊戌變法100天的事。如果用已有的小説理論,它有很大的缺憾。傳統小説理論要求小説尤其是長篇小説,必須做到形象飽滿、感性層面豐富,要有大量生動的日常生活細節,要寫人物的生活圈、交際圈,挖掘人物心理內涵。如果是寫政治人物,必須寫他的政治活動,寫文化人物則必須寫他的文化活動,這樣才能把一個人物形象立體地建構起來。如用這樣的標準來衡量《法》,它是很不足的,感性層面很乾癟,理性層面有餘,充斥著大量的論辨、駁難、説理,外在形象和內在心理表現都很不充分。這對文化水準較低,或者不大了解中國歷史知識、近代史知識、佛教知識的讀者來講,讀起來會很枯燥;而對文化水準較高的讀者,則別有一番趣味。李敖的這種做法,後來我讀《後記》知道,他是有意為之的,有意要破格。他有一個理論,説過去我們強調小説要有形象功能,要能把一個人物形象感性地具體地表達出來;還要有傳播功能,能把某種抽象的、定形化的思想觀念具體形象地傳達給讀者。但現在影視和傳媒業非常發達,論形象論場面,它們都非常直觀,且不需要文字的轉換。面對影視業強大的衝擊,小説應該調整自己。李敖有一句話:“除非小説加強僅能由小説來表達的思想,它將殊少前途。”這部小説就是照這個理論寫的,就是要表達一些由小説才能表達的東西。

    我認為《法》的主體部分就是對康有為、譚嗣同心態的追索,這部書也可叫《譚嗣同之死》。李敖圍繞著譚嗣同本可以不死卻一定要死,寫得非常多。變法失敗後,許多人來救譚,他都拒絕,對不同的救援者作不同的解釋,如梁啟超、日本人、南方革命黨人、大刀王五。對這些解釋作者都沒有得出明確結論,只是把譚嗣同為什麼要死的多種可能性都展現出來,讓讀者自己作判斷。對康有為也一樣,康有為到底是個什麼樣的人?我們一般習慣的看法,認為康早年激進,後來保守以至保皇,一面是他最早喚醒中國要起來變革圖強,但偏偏又是他很快就落在時代的後面。對此,這本書有它的見解。它通過各種各樣的方式,如大量的康有為的內心獨白、他與其他人的對話,對康有為的心態來了個大追蹤。康有為説他為什麼要君主立憲、虛君共和,實際上真實想法是想保留一個皇帝的象徵符號,像英國、日本等國,起到一種穩定人心的作用,而在這個大旗下可以做很多手腳。

    我理解《法》這本書就是試圖重新解釋戊戌變法這個中國歷史發展的一個節骨眼或者説轉捩點的重大事件,並試圖通過康、譚這兩個重要人物來探討中國的前進之路是改良還是革命?雖然書中寫到譚嗣同最後以死證明改良之路行不通,即使有光緒帝的支援也不行,李敖也並未作出改良抑或革命孰優孰劣的評價,但他好像還是傾向革命。這是個到今天仍然沒有解決的問題,一直爭執不休。李敖在這裡有一些出彩的議論,也有一些對中國歷史的深刻認識,比如他説中國政治往往是被一個集團所把持,而既得利益集團是鐵板一塊,集團的頭兒想改都改不了。王安石變法的慘敗就是一例。這樣就把中國歷史進程當中的一些偶然性、曖昧性的因素揭示了出來。這一點在藝術上有點像陀斯妥耶夫斯基的“復調”意味,把幾種聲音對等地表達出來,而自己不做明確的判斷。

    這本書的缺點是,我感覺好像是有意寫給外國人看的。把一些中國歷史上的常識寫得太充分,就像是對外人講自己家裏的事,而對自己的人則大可不必這麼充分。

    汪應果(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傳説這本書可能入圍諾貝爾文學獎,由這個話題引發了我對文學的一些基本價值觀的想法。我認為長期以來,我們的文學價值觀始終與國際上的觀念不接軌,諾貝爾文學獎要求對各民族文化深層次的東西進行分析,而且是從否定性繼承的角度進行分析和思考。縱觀世界各國的先進文學,都不是對本民族文化歌功頌德,馬爾克斯的《百年孤獨》是這樣,昆德拉的《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也是這樣。事實上,哲學的一個基本命題就是世界前進是靠否定性繼承前進的,黑格爾的否定之否定,恰恰是馬克思主義辯證法的重要根據之一,還有歌德筆下的浮士德,幾個階段都是在不停地否定自己往前走。不能老是固守自己的堡壘。因此文學作品必須從否定的基礎上往前發展,這個價值觀不搞清楚文學就沒希望。這就要求文學,始終對社會、對人生採取一種冷靜的批判性態度。

    聯繫到這本書,我有三個感受,第一,它把中國文化的大優大劣都寫出來了。我想傳説它入圍諾貝爾文學獎,可能人家看中的也就是這點。中國古代文化劣的地方,尤其是政治文化,可能是全世界最黑暗的政治文化之一,而我們始終不敢正視這個問題,這個國家的文化有燦爛的一面,但燦爛之處並不在此。我們的政治文化的無序、流氓化,造成了中國國民素質的低下,“成者為王敗者寇”、“該出手時就出手”,都是流氓話語,而這些話語到今天還大行其道。舉個例子,《三國演義》電視劇在國內播出紅透了天,而新加坡卻一個拷貝也沒買。原因何在?就是人家已經高度法制化,一切按規範行事。這就顯示了先進民族與落後民族的可怕差距。這本書的一大特點就是將中國古代政治文化的大劣之處淋漓盡致地寫出來了,包括牢獄裏怎麼折磨人,刑場上怎麼殺頭。

    但中國文化包括儒、道、釋又培養了一批最先進的“士”和士文化。中國五千年未亡國,中華文明流傳五千年未斷流,原因就在於這批傳統文化精華的載體——“士”的承接作用。陳寅恪在60年代就看出:“哪個民族把士給打倒了,這個民族就流氓化、卑鄙化。”“文革”的大浩劫就是此言最好的一個例證。李敖在這本書中塑造了譚嗣同這個忠臣大儒的形象,譚這樣一個道德純潔的人物,的確可以拿到世界上與別的民族平等對話。

    第二,世界上公認的好作品標準,主要在於它所表達的深刻的思想發現。而我們民族一向理性思維能力薄弱,按理20世紀這麼大的變革應該出現很多理性思維的成果,但實際很令人失望。這個民族變得淺薄,動不動就捧出“大師”,20世紀的思想者有巴金、顧準等幾個,而真正稱得上是思想家的大概只有魯迅。至於思想的顆粒,有一些但很不夠。到今天傳媒不斷推出一批批“大師”,作為炒作行為可以,但究竟他們提出了多少思考和思想?一個民族沒有這個,就生存不下去。

    第三,這本書為了表現思想上的追求,寧可犧牲藝術形式。這個做法在我們這兒行不通,但在世界上卻是常見的,如托爾斯泰《戰爭與和平》第四卷整個就是議論。我們的文學觀有必要審視世界上先進民族的標準,而不要死抱住所謂的藝術性,如文字上的小俏皮、地域風情等等。李敖這本書有他的思想顆粒,的確把中國文化上的大問題提出來了,至少是提供了思考的起點。

    人類需要文學首先是一種形而上追求的需要。人們通過文學、哲學,必然要思索生存的意義,存在的價值。《法》至少提出了“求仁得仁”這樣一種生存價值觀。中國嚴格説來是無宗教的國家,但有一種形而上的道德規範,譬如“道”,是一種重要的信仰,可以解釋是上帝也可解釋是宇宙的規律,正因為中國人對此有追求,中國才有希望。“仁義”也是規範,是進入了神明的東西,代替了宗教情懷。《法》這本書一再強調最值得追求的就是這個,如李敖寫譚嗣同不管對他的死作何種解釋,但萬變不離其宗,他追求的就是這個“道”。這一點也是這本書的文學價值之所在。

    但這本書是有明顯缺點的。李敖是在國民黨的囚牢中構思這本書的,生死未卜,想得很遠,想把中國幾千年的政治、文化、歷史問題寫下來,如中國古代政治為什麼總是這麼黑暗、陳陳相因?但毛病也就在這。構思的框架很大,氣勢很足,一瀉而下,但未及深雕細琢,18萬字只寫了兩個月,顯得粗糙,破綻和失誤也不少。但是他在70年代就指出中國歷史老是不停地重復犯同樣的錯誤,還有,李敖指出了個體與群體的作用問題、統治者集團利益化的問題,這些思考是很精彩的。但是,作為生活在20世紀末的人,又比較傾向於用革命的手段來解決中國問題,卻沒有總結革命的經驗教訓,去刨根究底地思索,這不是偉大作家的風範。像雨果《九三年》、狄更斯《雙城記》,都是在思考、總結與他們同時代的大革命,既同情革命又批判革命。魯迅是最早的同盟會員,政治上無疑是贊同辛亥革命的,但他的《阿Q正傳》又從文化上否定了辛亥革命。我認為,自19世紀末這100多年來,中國一直在革命中度過,革命前我們希望改變的是專制制度,革命的目標是出現廉潔政府,但實際成效有多少呢?“文化大革命”重現的就是歷史上最反動、最封建的東西。這就是歷史不斷走回頭路,我稱之為“牛軛湖現象”。李敖在這本書裏雖提出了思考,但沒有與時代同步,這是他的局限。但思想總比不思想好,他至少提供了讓我們思考的文本。我以為要解決中國的問題,還要靠中國的一批批先進的知識分子。這本書還有一個意義,就是在這方面提供了一個範本。它告訴後繼者,前面的一批知識分子儘管也犯錯誤也有挫折,但卻是慷慨大義、大智大勇地走過來的,這至少也是一個重要的話題,就是任何民族任何時代永遠需要先進的思想者,尤其是在前進的障礙尚未掃清的時候,所有的思想者都是孤獨前行的。

    朱壽桐(南京大學中文系教授):

    我從一個讀者的角度進入這本書,越讀感覺越差。由此想到台灣有人提名李敖做總統候選人與有人提李敖以《法》入選諾貝爾文學獎一樣,都是胡鬧。提名李敖入圍諾貝爾文學獎的人未必能像汪老師看得那麼清楚。的確,西方學者、諾貝爾文學獎的評委們要求別的文化要有深蘊,尤其是思想的批判性,但具體從獲此獎的東方作家看,如泰戈爾、川端康成、大江健三郎等,他們整個接受的是西方的那套東西,然後加以東方的民族風情的闡釋。西方人更多看中的就是東方風情的表現。在西方中心話語裏根本不考慮東方文化在思想上的貢獻,在思考上帶給他們的驚喜和啟發。

    我認為李敖是個批判的巨人、建構的侏儒。在這部作品中,他批判的時候淋漓盡致,揮灑自如,很有道理。如他批判義和團、批判慈禧,説義和團是文化大亂命,説慈禧是外鬥外行內鬥內行,確是神來之筆。而一到建構,就只能靠引經據典,主要是他讀的那幾本歷史書,古典文學、宗教典籍什麼的,最後不知道説些什麼。我認為這本書沒有思想上的震撼力,卻擺出了思想的架子。我做過統計,這本書主體部分就是辯論與説理,如康有為與余法師辯論38頁;梁啟超與譚嗣同辯論17頁;譚嗣同答覆王五等的勸説14頁,最後康有為與李十力辯論17頁。這種表現方法,無論其表現的思想如何高明,見解如何深刻,作為一部文學作品總是不高明的。除辯論外,還有大段的人物內心獨白,如寫梁啟超夜讀譚詩的心理活動並沒有充分的依據,像是作者強加給歷史人物的揣測。

    李敖的這部書充分表現了他對自己語言魔力的迷戀,甚至是他語言自淫的成果,簡直到了不顧情境不顧人物性格的地步。如明明大家都知道的歷史常識,他卻不厭其煩地在深奧的辨論中加以解釋。如康有為與余法師已經將中國的歷史、倫理討論得很深,卻忽然康有為解釋起“國子監”是怎麼回事來。在這些辯論當中,李敖完全失去了並列“五百年來寫白話文字第一、第二、第三名”的瀟灑,顯得極端酸腐氣,離開了古代文化典籍和歷史故事,就顯得非常蒼白。我個人認為小説的一些規定性還是不能突破的,畢竟不是一部荒誕的、浪漫的小説。在這本書裏則很多如果叫説耐不要做無請的情性兩人談了半天;日本人奉高層之命來營救譚嗣同,在這麼緊急的情況下,也引經據典談了一大堆。原因只有一個,就是李敖對自己的語言太欣賞了,説溜了嘴就收不住。

    書中還有大量的重復,重復的情節,重復的話。還有許多歷史知識的失誤,如李敖在書中説古代中國對日本一直是看不上眼的,其實不然,元代中國確實是打過兩次日本,第二次派了10萬人900艘船,在海上遇到了大風暴,幾乎全軍覆沒。到了明朝對日本則很有顧忌,明太祖兩次派人與日本修好,主動做戰爭賠罪,這些《明史》裏都有記載。但也正由於這種惡性迴圈,使日本人民族自大的心態惡性膨脹。《法》還有個重大的疏漏是,日本公使想救譚嗣同,但李敖卻對營救的動機作了自以為是的推測。外國人對中國志士的營救,可以是出於同情,出於人道主義,或出於政治投機,但決不會站在中國人民族大義的立場上,尤其是日本人,尤其是伊藤博文這樣的侵略意識很強的日本人,他決不會因認識到“譚嗣同是中國青年的靈魂”而去營救。一個學歷史的人這樣處理歷史是很不檢點的,至少在這裡李敖不是批判,而是對歷史的歧解。

    讀了這本書我有一個感受,這感受是受到他的一句話的影響而産生的。他説“有一種歷史人物不是為了信仰對象而犧牲,而是為了信仰本身而犧牲”。因此我想到,李敖的批判並不在於批判的內容,而在於批判行為本身,這跟他的語言一樣,不在於表現的思想而在於語言的流利表達。而實際上李敖的批判是有選擇的,抓住國民黨這只死老虎不放,中國還有許多嚴重得多的問題他卻不批判。如果説《法》這本書成為對中國問題進行思考的起點,我覺得這啟發性也很有限。事實上這本書在大陸沒有什麼影響,不可過高地估計它的誕生對我國民族思想史的意義。另外我也覺得不能用有意突破舊有框架來解釋它在藝術上的漏洞,我最反對某種人寫到後面發現有失誤,就硬説我是有意這樣寫的。破綻就是破綻。至於《法》這本書何以寫成這樣,我想還有個原因就是李敖當初是在監牢裏構思這本書的,憋了一肚子氣,對獻身有種崇高感,於是對譚嗣同加以神聖化,一提到獻身就失去了理性思考。

     書與人 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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