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調整工資標準 特別關注工人待遇

    湖南省近日就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標準和增加離退休人員離退休費的有關問題下發通知,新參加工作人員、已離退休及提前離崗、待崗人員都在調資範圍內。

    通知規定,在調整工資標準的同時,應適當提高新參加工作工人的學徒期、熟練期工資待遇。對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以上學歷的工人,試用期工資待遇按國家規定的大專以上畢業生的試用期工資待遇執行。

    對1993年9月30日前離退休幹部中未明確行政職務或專業技術職務的,每人每月按以下標準增加離退休費:1985年工資改革前工資級別為中教1、2、3級和相應工資級別的幹部(無工資級別的為相應工資額,下同),離休的125元,退休的115元;中教4、5級,小教2、3級和與之相應工資級別的幹部,離休的105元,退休的95元;中教6級以下,小教4級以下和與之相應工資級別的退休幹部80元。

    機構改革中提前離崗、待崗、離崗學習以及分流到事業單位的人員,發給年終一次性獎金。

    新華社 200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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