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今天上午獨家獲悉,前一陣子好幾家銀行熱賣的人民幣理財産品,因為向投資者允諾固定收益,而最終被監管部門認定屬於“違規”。不過,投資者大可以放心,按以往慣例,已賣出的産品多半是既往不咎,也就是説,受銀監會最新下發有關文件最直接影響的,會是那些準備推出卻尚未推出人民幣理財計劃的銀行。
有關人士透露,銀監會的文近期已經發出,主要有兩條意見:一,既然是理財産品,就不能夠承諾保底收益,更不能承諾固定收益,它只能像信託一樣,有一個預期收益,即收益的風險當由投資者自負;二,銀行應對投資類金融産品進行風險提示。據業內分析,逼得監管部門終於表態的一大原因很可能就是,人民幣理財市場越來越硝煙瀰漫,所許諾的收益也節節升高,而一旦有一天許諾的收益率高於貸款利率,那風險便很難控制了,因此由不得銀行亂搞“價格戰”。
據悉,目前在南京,至少已有近20億的資金投入了10月份以來銀行才推出的人民幣理財産品。對於這部分資金,業內普遍認為還是“安全”的:如果監管部門既往不咎,到期銀行仍會按承諾兌現;哪怕就是監管部門最後拿出具體的處理方案,老百姓的利益也一定是擺在首位。(馬燕劉璞)
新華網 2004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