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記者從公安部獲悉,針對近年來部分地方公安機關存在的亂進人問題,人事部、公安部繼1996年聯合製定《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辦法》後,又于2000年5月制定印發了《關於地方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實行省級統一招考的意見》,在全國公安機關推行省級統一考錄民警工作,爭取每年舉行2至3次,安排在大中專院校學生畢業、軍人退伍等時機,由各省區組織,公安部統一招考標準、人數、職位、條件等。為此記者採訪了公安部人事局隊伍管理處處長程勝軍。
問:如何評價目前警員的整體狀況?新出臺的《意見》同以前的《辦法》相比有哪些變化?新辦法的實行是否表明以往的招考制度存在一些問題?新的考試辦法將如何加以避免?
答:我國警察整體素質同其他公務員相比還是有一定差距的。新《意見》主要是強調了考試這個環節。1996年出臺的政策主要是靠市縣級公安機關和人事部門把關,但由於地方公安機關常會受到來自地方政府等各方面的干擾,導致在“進”口仍然存在把不住的問題。所以在新意見中把招考這個環節提升到省裏,並且同警銜制度挂起鉤來。如果有人沒有參加考試就進入警察行列,他在省廳考試記錄中就不存在,省廳就不會授予警銜。
問:在未來的統一考試中,將如何做到公正、公平、公開?如果在實際中出現了偏差是否會及時作出調整? 答:考試過程中,每個步驟都會有人負責並簽字,如果有人舉報,查實後,我們會馬上查處。即使某人最終通過了考試,也會有一年的試用期,如果試用期內表現不合格,也會被辭退。
問:在考試辦法中是否加大了道德方面的考察力度?考核標準是什麼?
答:對於道德方面的要求,在我們的專業試題中都有體現。我們在錄用過程中會通過面試和政審兩道關口來把關,要求被錄用人員政治方面過硬。
問:目前全國的警員中,如果用新的考試標準來考核,您認為淘汰的比率會很高嗎?
答: 我國的警察70%分佈在基層,他們和廣大群眾直接打交道,樹立著人民警察的形象。某些警察素質不高,執法水準和執法技能也不高,正因為如此我們要把好“進”口關,從源頭上提高警察素質。
《北京青年報》 2001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