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警察。”就像國外影片中的鏡頭一樣,從今天起,北京的刑事警察在執法時會首先向當事人出示由刑警專用徽章和警察身份證共同組成的全新刑事警察執法證件。
記者今天看到,京城刑事警察新配發的執法證件中的專用徽章為藍盾形狀,底色為藏青色,圖案為銀色,由國際刑警組織標誌、五星、長城、和平鴿翅膀及“刑事警察 北京”
(BEIJINGXINGSHI JINGCHA)字樣組成。專用徽章必須與人民警察身份證同時使用,方才有效。北京市公安局所屬刑偵單位在編、在職並且從事刑偵工作的刑事警察方能配發和使用刑事警察執法證。
同時,從今天起,北京全市4萬多名警察都將使用剛剛更換完畢的新式《北京市公安局警察證》。1995年8月統一更換的原《北京市公安局工作證》已停止使用。
用於表明警察身份的《北京市公安局警察證》為豎式正、副兩證,隨證製作了豎式牛皮皮夾,外鑲不銹鋼制警徽和“警察POLICE”字樣。
新華社 2001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