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改委:繼續執行半導體退稅政策出口全額退稅

國家發改委9月21日表示,中國將繼續鼓勵積體電路産業發展。一是除積體電路産品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外,國發〔2000〕18號文件及其補充規定的其他各項政策措施將繼續執行;二是國家將根據WTO的有關規則、國際慣例和中國國情,從研究開發、培養和獎勵人才等方面,繼續支援積體電路産業發展;同時實行積體電路産品出口全額退稅。

自2004年起,美國等TWO成員就我積體電路産品內銷增值稅退稅等政策提出一些問題。經過反覆磋商,我與美國等TWO成員最終達成諒解,已決定於2004年9月1日起停止執行國內設計、國外流片加工的積體電路産品進口環節增值稅實際稅負超過6%的部分即徵即退政策,2005年4月1日起停止執行境內生産的積體電路産品內銷增值稅超過一定稅負部分即徵即退政策。

 國際金融報  2004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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