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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路民航港口將實行“政企分開”

    中國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全面建立“市場準入”機制,切實轉變政府職能,“十五”期間,鐵路、民航、港口將是實行“政企分開”的重點。

    記者從中國國家計委獲悉,作為鐵路改組改制的控制性工程,“網運分離”已被寫進《“十五”計劃綱要》,成為鐵路改革的焦點。

    提到鐵路,人們自然聯想到“壟斷”。中國將在“十五”期間,把具有自然壟斷性的國家鐵路網基礎設施管理與具有競爭性的鐵路客貨運輸經營分開,組建國家鐵路網公司及若干個客、貨運公司,實行分類管理。政府鐵路主管部門的職能轉向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不再干預鐵路企業的日常生産經營活動。

    《中國“十五”綜合交通體系發展重點專項規劃》指出,鐵路“十五”期間的主要任務是:落實鐵路企業的市場主體地位,完善資産經營責任制。實現政企分開、社企分開、事企分開和減員增效,組建客運公司及專業貨運公司等。

    該《規劃》還提出,中國民航“十五”期間,將以“政企分開”為前提,建立投資多元化、充分發揮各方積極性的機場管理體制。航空公司成為獨立的經營實體,實行集團化管理,增強競爭能力。

    港口管理體制改革方面,將現有中央與地方雙重領導的港口移交給地方政府,同時實行“政企分開”。按照“一城一港一政”的原則設置港口行政管理機構,港口企業成為獨立經營實體。

    據悉,“十五”期間,中國為完善交通運輸法律法規,規範交通運輸的建設與經營行為,將出臺《港口法》、《運輸市場準入條例》、《管道法》、《城市公共交通管理條例》等,並修訂《鐵路法》、《公路法》、《民航法》等法律法規。

    中國新聞社 2001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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