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2003年實施方案(全文)

    根據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關於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的通知》(中青聯發[2003]26號)精神,2003年實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內容

    按照公開招募、自願報名、組織選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招募5000-6000名普通高等學校(以下簡稱“高校”)應屆畢業生,到西部貧困縣的鄉鎮從事為期1-2年的教育、衛生、農技、扶貧以及青年中心建設和管理等方面的志願服務工作。志願者服務期滿後,鼓勵其紮根基層,或者自主擇業和流動就業。

    二、主題口號

    到西部去

    三、工作步驟

    (一)統一部署、明確職責

    6月10日,共青團中央、教育部召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新聞發佈會;6月12日,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聯合召開電視電話會議,全面部署工作;適時召開服務省和重點高校團委書記會議;通過網際網路召開全國學聯全委會擴大會議(所有高校學生會主席參加)。

    (二)建立組織實施機構

    1.6月8日前,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聯合成立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領導小組(以下簡稱“領導小組”)和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項目辦”)。

    2.6月13日前,各省、區、市團委和教育廳(教委)相應聯合成立省(區、市)領導小組和項目辦,並將名單及聯繫方式報全國項目辦。

    3. 6月13日前,各高校團委和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聯合成立學校項目辦,並將名單及聯繫方式報所在省項目辦,匯總後報全國項目辦。

    4. 6月16日前,各服務縣成立縣領導小組,縣團委、教育局及有關部門聯合成立縣項目辦,並將名單及聯繫方式報省項目辦,匯總後報全國項目辦。

    各級項目辦設在團組織,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三)明確計劃派遣名額和落實志願者服務地

    計劃派遣志願者5000-6000名,服務地為西部貧困縣的鄉鎮。

    1.確定名額。全國項目辦根據西部地區需求、服務基本條件確定今年計劃派遣到各服務省的志願者名額。

    2.確定服務縣。6月15日前,服務省項目辦根據本省貧困地區實際情況,確定服務縣並上報全國項目辦。為便於集中管理,形成規模效應,派遣到每個服務縣的志願者在50人左右。

    3.公佈服務縣。6月16日前,全國項目辦匯總整理服務縣名單,經全國領導小組審定後公佈。

    (四)志願者招募工作

    計劃招募志願者5000-6000名,招募範圍為全國高校應屆畢業生。

    1.廣泛動員

    (1)6月11日開始,全國項目辦和省項目辦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際網路等各類媒體,以新聞、專題、公益廣告、招貼畫等多種形式向社會發佈志願者招募資訊。

    (2)各高校項目辦要召開畢業生大會並充分利用校園網、公告欄等途徑在本校廣泛發佈招募資訊並公佈項目辦地址、報名電話,確保每一個畢業生及時了解。要充分發揮團委、學生會在宣傳發動方面的作用,通過團學組織系統下發文件、在校園內設諮詢臺、懸挂橫幅、招貼畫、黑板報、校園廣播、到學生宿舍發放招募手冊等方式進行大力宣傳。努力在校園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喊響“到西部去”的口號,形成參加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光榮的積極導向。要開展大規模的集中招募活動。要突出重點,加大對重點專業和重點人群的動員力度。在專業上以西部急需的農、林、水、醫、師等為重點,在人群分佈上突出較高學歷和西部高校畢業生。尤其要通過團學組織摸清情況,做深入細緻的思想工作,重點動員有初步意向的學生,幫助他們堅定參加志願服務的決心。在招募活動中,要協調院係學生工作組、就業指導中心做好畢業生的思想工作和服務工作。要發揮典型引路的作用,通過新聞媒體、宣傳欄、光榮榜等方式,及時宣傳表現突出的學校、畢業生和家長典型。要及時在醒目地點公佈所有自願報名的畢業生名單。

    (3)從6月13日起,全國項目辦每天公佈各省報名人數和所佔各省高校應屆畢業生的比例。

    2.報名審核

    (1)領表。6月13日報名開始,畢業生從中國志願服務網(www.zyz.org.cn)、中青網(www.cycnet.com)上下載或到本校項目辦領取報名登記表(式樣見附件)。

    (2)交表。畢業生填表後交本校項目辦(同時提交身份證複印件)。

    (3)審核。6月30日,報名截止。高校項目辦應在畢業生離校前,對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願服務經歷等情況,通過面試、查看相關資料等方式進行考核、預選。對通過預選的學生,要詳細記錄其聯繫方式,確保他們離校後的聯繫渠道暢通。

    3.統計上報

    (1)從6月13日開始,各高校項目辦按照屬地管理原則,每天下午4點前將本校報名人數及相關情況報所在省項目辦。

    (2)從6月13日開始,每天下午5點前,各省項目辦將本省所有報名人數及相關情況匯總後報全國項目辦。

    4.確定招募指標

    (1)確定各省招募指標。7月5日前,全國項目辦確定並下達各省招募指標。綜合考慮以下因素和原則:各省報名總人數、專業和畢業生總體就業情況;為便於管理,東中部一個省招募的志願者主要集中派遣到西部的一個省服務,也可適當考慮本人意願;西部省的志願者原則上在本省服務。

    (2)確定高校招募指標。7月8日前,各省項目辦綜合考慮各高校報名人數及學歷、專業和就業等情況,確定並下達本省各高校招募指標,應優先考慮以下畢業生:入學前戶籍所在地在西部地區;較高學歷;農業、林業、水利、醫學、師範類專業;服務期意向為2年。

    5.選拔上報

    (1)7月16日前,各高校項目辦根據本校招募指標,考察報名學生的政治思想素質、學習成績、志願服務經歷等情況,選拔參加本項目的志願者,在全校公示3天。公示合格後,按統一標準製作入選志願者的名單和電子檔案,報省項目辦。

    (2)7月19日前,省項目辦匯總各高校招募的志願者名單和電子檔案,報全國項目辦。

    6.審定確認

    (1)7月22日前,全國項目辦匯總各省招募的志願者名單和電子檔案,經審查後報全國領導小組審定。

    (2)簽定協議。7月24日至8月2日,全國項目辦委託省項目辦與志願者、志願者畢業學校項目辦簽定三方協議(志願者不在學校所在地的,可採用傳真方式簽定協議),協議簽定後,向志願者發確認通知書(可郵寄)。

    (3)8月5日前,各省項目辦匯總協議簽定情況報全國項目辦,全國項目辦確定正式入選的志願者名單並公佈。

    7.落實服務崗位

    (1)8月6日前,全國項目辦向服務省項目辦提交派遣的志願者名單及電子檔案。

    (2)8月8日前,各服務省項目辦向服務縣項目辦提交派遣的志願者名單及有關情況。

    (3)8月16日前,服務縣項目辦根據志願者具體情況,確定具體服務崗位並報省項目辦,匯總後報全國項目辦。8月20日前,全國項目辦在有關網站上公佈。

    (五)志願者培訓及上崗

    1.培訓地點、時間:志願者攜確認通知書和本人身份證件,到服務地所在省參加由省項目辦統一組織的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安排在8月26日至30日(5天)。服務省項目辦應在7月15日前確定志願者培訓報到具體地點、聯繫方式並報全國項目辦。

    2.培訓主要內容

    (1)政治思想教育和志願服務理念培養

    (2)志願服務管理條例、相關政策和注意事項介紹

    (3)志願者典型事跡介紹

    (4)服務崗位(教育、衛生、農技、扶貧等)技能培訓

    (5)青年中心及基層青年工作介紹

    (6) 服務地風土人情及健康保健知識介紹

    3.培訓要求

    培訓採用生動感人、豐富多采的形式進行,志願服務理念的培訓統一使用全國項目辦編印的培訓教材、宣傳片。全國項目辦對各地培訓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4.培訓結束後,服務省項目辦統一組織志願者進行體檢。 同時,按照《中國青年志願者註冊管理辦法(試行)》有關規定對志願者進行註冊,組織宣誓、頒發註冊證和胸章並辦理青年志願卡。

    5.9月1日至3日,各服務縣項目辦工作人員組織志願者抵達服務地,並協調服務單位安排志願者工作、食宿等有關事宜。落實志願者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團委副書記、中小學副校長、衛生院副院長、經有關程式擔任村民委員會副主任等管理職務。

     (六)志願者日常管理

    1.志願者日常管理工作主要由縣項目辦承擔,負責協調服務單位落實志願者服務崗位、食宿等後勤保障,解決志願者遇到的困難和問題,對志願者的服務工作進行考核評估。同時,服務單位按照本單位有關規定對志願者進行業務管理。服務省項目辦對日常管理進行協調、督促,志願者所在高校項目辦及時了解志願者有關情況並積極協助解決有關問題。各級項目辦協調一致對志願者和項目實施進行全程管理。

    2.全國項目辦編發《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手冊》,用於志願者日常管理、服務記錄和考核。建立每月情況定期通報制度和突發事件及時通報制度。

    3.全國項目辦建立志願服務督導制度,聘請機關、企事業單位和新聞界代表組成督導團,巡迴檢查各地項目實施和日常管理等情況。

    4.全國項目辦建立網路平臺,為志願者的工作、生活、學習、交流和就業提供資訊服務。

     (七)評估考核

    全國項目辦制定《評估考核辦法》,對項目實施産生的總體績效、志願者個人的服務業績和各級項目辦的工作三方面進行及時考核和系統評估。

    1.志願者服務期滿,對其作出鑒定並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願服務經歷和就業、創業證明。

    2.對各級項目辦工作的評估結果作為表彰和下一年度項目實施的重要參考依據。

    3.全國項目辦匯總項目評估成果上報國務院及有關部委。

    (八)激勵表彰

    1.志願者服務期為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銅獎獎章。志願者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秀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金獎獎章,表現特別優秀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十大傑出青年志願者、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等評選。

    2.主辦單位定期聯合表彰優秀志願者和項目實施單位。

    3.服務期間,志願者可加入志願者人才庫,參加專門面向志願者舉辦的人才招聘會。

    四、經費保障

    1.志願者服務期間國家財政給予必要的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其中生活補助每月600元/人,每年7200元/人(在西藏服務的,每月800元/人,每年9600元/人),按月發放;交通補貼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務的,另行確定),按年發放。志願者的有關補貼由全國項目辦通過青年志願卡按時統一劃撥,人身意外傷害保險和住院醫療保險由全國項目辦統一辦理。

    2.志願者集中培訓補貼、體檢費。其中,培訓補貼按40元/人/天標準,5天每人200元,體檢費每人平均50元,一次性撥付給承擔培訓任務的服務省項目辦。

    3.志願者招募和服務地的項目管理經費。志願者招募經費按每人平均50元,根據實際招募人數劃撥省項目辦。服務地項目管理經費按每人平均200元/年,分階段直接撥付給服務縣項目辦。

    全國項目管理辦公室

    地址:北京前門東大街10號 郵編:100051

    聯繫方式:

    綜合組(團中央青年志願者行動指導中心)

    電話:(010)85212269 ;傳真:(010)85212319

    E-mail:zyz2269@vip.sina.com

    招募組(團中央學校部)

    電話:(010)85212282;傳真:(010)85212353

    E-mail:Daxuechu@sina.com

    附件: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報名登記表

      全國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

    項目管理辦公室

     二○○三年六月八日

    

    中青網 2003年06月11日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 可享受八項優惠政策
團中央教育部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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