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 可享受八項優惠政策

    為鼓勵高校畢業生積極參加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團中央、教育部、財政部、人事部日前聯合作出決定,參加計劃的志願者除享受國家規定的高校畢業生就業優惠政策外,還可以享受八項優惠政策。

     一是志願者服務期間,中央財政給予必要的生活補貼(含交通補貼和人身意外傷害、住院醫療保險)。其中生活補助每月600元/人(在西藏服務的,每月800元/人),交通補貼每年1000元/人(在西藏、新疆服務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另行確定)。

    二是服務期間計算工齡,黨團關係轉至服務單位。本人要求戶口和檔案保留在學校的,按規定保留兩年,在此期間,檔案管理機構對保管其檔案免收服務費用;本人要求將戶口轉回入學前戶籍所在地的,公安機關按照規定為其辦理落戶手續,人事、教育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機構負責辦理相關手續,人事部門所屬人才交流服務機構免費提供人事代理服務。服務期滿落實工作單位後,公安機關按有關規定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三是服務期間可兼職或專職擔任所在鄉鎮團委副書記、學校及其他服務單位的管理職務。

    四是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報考研究生給予加分,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取,具體規定在當年的研究生招生政策中予以明確。

    五是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後報考黨政機關公務員的,可適當加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錄用,具體規定由省級公務員考試錄用主管機關在當年招考中予以明確。

    六是服務期滿將對志願者進行考核鑒定,並存入本人檔案;考核合格的,頒發證書,作為志願者服務經歷和就業、創業的證明。

    七是服務單位應向志願者提供住宿等必要的生活條件;在錄用黨政機關公務員和新增國有企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時優先錄用、招聘志願者。

    八是服務期為1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銅獎獎章。服務期為2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銀獎獎章,表現優秀的授予中國青年志願服務金獎獎章,表現特別優秀的推薦參加中國青年五四獎章、中國十大傑出青年、中國十大傑出青年志願者、國際青少年消除貧困獎等評選。

    《人民日報》 (2003年06月11日第四版)

    

    


一位北大優秀畢業生的樸實情懷:做個有用的人
中國青年報:到西部去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如何實施
溫家寶:堅定不移地推進西部大開發戰略
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2003年實施方案(全文)
團中央教育部實施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
中國著名高校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