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

    從4月1日起,內蒙古全面取消糧食定購任務和糧食運輸憑證制度,放開糧食收購和糧食價格,這標誌著內蒙古自治區糧食生産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生産生活和國民經濟發展用糧貨源充裕,品種齊全,完全能夠滿足市場需要。

    據了解,內蒙古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後,將取銷全區的糧食定購任務,全面放開糧食市場、糧食收購和糧食價格,取銷糧食運輸憑證制度,允許多种經濟成分的市場主體直接到農村隨行就市收購、運銷糧食。對呼倫貝爾市、興安盟、通遼市、赤峰市的玉米,通過直接給予農民保護性生産補貼辦法予以保護,補貼資金由盟市從包乾的糧食風險基金中安排,實行專戶管理,其他地區、其他品種的糧食全部退出保護範圍。全區國有糧食購銷企業要按照隨行就市的原則收購新糧,對收購的糧食不再給予補貼。

    內蒙古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以後,為了保證軍糧、生態建設補助糧、救災糧供應和應付其他不測事件所需糧源,各盟市原則上要按照國家關於“銷區6個月、産區3個月”和“不能以儲錢代替儲糧”的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自治區、盟市兩級地方糧食儲備制度及兩級糧食市場調控機制,分級制定應急預案,切實做到及時調控,確保糧食市場穩定。

    對國有糧食購銷企業在全面放開糧食購銷市場以後,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要求加快以産權制度改革和組織形式創新為重點的企業改革,繼續減員增效,加強企業管理,完善經營機制,全面走向市場,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我約束、自我發展的市場主體。(吳坤勝)

    

    人民網 200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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