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今天發佈通知,決定自今年8月1日起進一步調整和簡化部分進出口核銷手續,以鼓勵和扶持出口,增強企業競爭力。
外管局發言人説,現行進出口收付匯核銷管理模式,是為了督促企業出口後及時收匯、進口付匯後及時到貨,防止逃騙匯而建立起來的事後管理制度。隨著對外開放不斷擴大,中國進出口規模增加,交易主體和交易形式日益多樣化,現行核銷管理方式也需要不斷進行調整和完善。
他説,2001年下半年,外管局出臺了簡化出口核銷管理的政策措施,受到企業歡迎。為進一步減輕企業經營負擔,促進對外經濟貿易發展,外管局對進出口核銷政策再次進行了調整,簡化了部分核銷手續。
據了解,適應當前企業出口收匯週期的特點,也為了方便企業經營,這次調整將企業遠期收匯備案的期限由90天改為180天,取消了部分進口付匯備案類別,簡化了行政審批手續,調整了出口核銷原始憑證管理規定。
新華社 2002-0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