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深圳海關對區內加工貿易企業實施監管新模式  

    經海關總署批准,6月1日起,深圳海關對深圳關區內的加工貿易企業,將全面實施以“一次審批、分別報關、自動結轉、重點核查”為主要內容的 “深加工結轉”監管新模式。 長期困擾深圳市2萬多家加工貿易企業的“轉廠”手續繁瑣問題,將獲得解決。

    轉廠手續繁瑣困擾企業 近年來,佔深圳市外貿出口七成以上的加工貿易方式,已逐步從初期單一的加工裝配,向産業鏈條式的深度加工方向過渡。越來越多的加工貿易企業為了縮短生産週期,增強市場競爭力,開始加大向國內其他加工貿易企業採購生産原材料,以代替從境外進口,於是企業之間的轉廠越來越頻繁。僅去年一年,深圳關區加工貿易企業通過轉廠的貨物總值達148.18億美元,結轉報關單近40萬份。由於轉廠涉及到保稅貨物在企業之間流轉,為防止企業借機“飛料”走私,海關的監管比較嚴密,手續相當繁瑣。在正常情況下,轉出、轉入企業辦理一次結轉手續需要一週,至少要跑4次海關;其次,轉出與轉入企業之間配合的難度很大,結轉企業要憑雙方手冊同時到轉入地海關辦理手續,雙方報關員和手冊要同時在場。此外,還經常發生因品名、編碼、計量單位不一致而無法辦理轉廠的情況。

    轉廠監管新模式的五項措施 轉廠監管新模式將在廣東省內實施,主要包括五個方面:

    1、結轉計劃的審批手續,由雙方海關兩次審批改為只由轉入地海關一次審批(轉出企業只需向轉出地海關報備)。

    2、結轉報關手續的辦理,由雙方企業同時到轉入地海關辦理改為分別在主管海關辦理。

    3、由合同備案電子數據傳輸改為報關單電子數據傳輸。

    4、由人工審核“結轉”為主改為電腦自動審核為主。

    5、完善結轉的風險管理,加強對貨物的實際監管。

    新模式五大優點 今年4月15日,在廣東海關分署的統一組織下,深圳海關與廣東省內部分海關在省內部分加工貿易企業進行了新模式改革試點,並取得了成功。新模式具有以下優點:

    1、簡化了手續。結轉環節從原來的8個減少為4個,減幅為一半;辦結手續的時間也由改革前的至少5至7天減至平均1天左右。

    2、數據傳輸的速度和可靠性大大提高。據了解,在新模式下,進口報關單從放行到出口地海關收到進口報關單傳輸數據的時間為15至26分鐘,出口報關單放行資訊反饋到進口地海關的時間為17至22分鐘,且尚未出現數據丟失的情況。

    3、企業辦理結轉手續更方便、靈活。在新模式下,一份結轉計劃可對應一本出口《登記手冊》和多本進口《登記手冊》,有效期最長可達一年,且可分批多次報關,企業無需頻繁地辦理結轉計劃的審批手續。

    4、決了手冊不夠用的問題。轉出、轉入企業分別向其所在地主管海關辦理結轉報關手續,轉出、轉入企業申報不受對方手冊使用情況的影響,有效地解決了手冊不夠用的問題。

    5、企業辦理結轉手續的費用大幅降低。

    (外經貿部駐深圳特辦)

    外經貿部網站 2002-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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