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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統計局:反映通脹程度的計算方法將修改

    用來反映通貨膨脹(緊縮)程度的指標——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計算方法將作出重大修改。

    來自國家統計局的消息説,從2001年1月起,國家統計局將採用國際通行的計算公式,增加220多種商品和消費項目統計,發佈以2000年價格水準為固定對比基期的居民消費價格指數。

    據介紹,居民消費價格指數是通過一組代表性消費商品及服務項目價格水準隨著時間的變動,反映居民家庭購買消費品及服務價格水準變動情況的相對數。它是宏觀經濟分析和決策的重要指標。

    國家統計局有關負責人解釋説,此次修改居民消費價格指數計算方法,是為了適應市場經濟發展的需要。新中國成立後,我國一直統計和公佈商品零售價格指數。隨著市場經濟的發展,尤其是第三産業迅速發展,服務消費在居民家庭支出中的比重呈現上升趨勢,消費領域進一步拓寬。從今年起,我國開始發佈居民消費價格指數。為準確反映全社會價格總水準變動,國家統計局做出進一步修改。這次修改後的調查商品和服務項目的數量由325種增加到550種左右,其中包括增加了汽車、汽油、行動電話、電腦等商品,以及家庭服務收費、電話月租費等項目。

    新華社 200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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