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單位合同新內容:職業病危害告知  

    記者從衛生部了解到,出於尊重勞動者知情權,用人單位必須向勞動者告知他們可能面臨的職業病危害,今年5月1日後,用人單位合同上將出現新內容:職業病危害告知。

    衛生部最近出臺8項與職業病防治法配套的法規,在法規上搭建起職業病管理的三大制度:工業場所危害控制制度、職業病健康管理監護制度和作業場所的管理制度。這些法規還規定,用人單位如在生産中涉及有害物品,除必須向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審報外,還必須為勞動者提供防護條件,提供體檢和上崗前培訓及工傷勞動保險。

    新華社 2002年4月11日

    


職業病形勢嚴峻 我國開展防治職業病專項整治工作
衛生部:職業病及職業中毒依然嚴重
廣州:患職業病可享工傷保險 實施辦法已出臺
衛生部緊急通知 專項整治苯中毒
違反職業病防治法將被重罰
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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