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期間地方實施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的指導意見  

    在經濟全球化和全球資訊化以及我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的新形勢下,中央提出了“以資訊化帶動工業化,發揮後發優勢,實現社會生産力的跨越式發展”的戰略。“製造業資訊化關鍵技術研究及應用示範工程”(簡稱“製造業資訊化工程”)是科技部面向國民經濟建設主戰場,圍繞製造業和經濟發展的需求,整合科技資源、加快資訊技術向傳統産業滲透,落實“以資訊化帶動工業化”戰略的重要舉措。

    地方開展製造業資訊化工程建設是在國家指導之下,充分發揮地方政府和企業的積極性,面向經濟建設主戰場,深入廣泛地開展製造業資訊化技術的推廣應用,用高新技術改造傳統産業,促進製造業和地方經濟的跨越式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這項工作是“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的重要組成部分,科技部將在全國各省、區、市全面實施製造業資訊化工程建設的基礎上,分批遴選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示範省(區、市),引導和支援地方製造業資訊化工作的順利開展。

    為使地方更好地組織實施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現提出以下指導意見。

    一、指導思想與目標

    (一)指導思想與工作原則

    地方實施製造業資訊化工程應在“九五”CAD應用工程和863/CIMS應用示範工程的基礎上,在“抓應用,創環境,促發展,見效益”的方針指導下,根據“國家引導,地方扶持,企業為主”的原則,以營造新形勢下製造業資訊化的可持續性發展環境為重點,以推廣應用製造業資訊化技術為突破口,以製造業資訊化應用示範體系和技術服務體系建設為支撐,密切結合省、區、市科技計劃,總體規劃,合理佈局,有限目標,分步實施。

    (二)目標

    1.營造推進製造業資訊化工作的良好環境。

    2.大力推廣應用製造業資訊化技術,提高製造業企業的競爭力。

    3.促進以應用和服務為重點的製造業資訊化産業的發展。

    通過各地方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的實施,力爭在全國2000家企業實施製造業資訊化應用示範。示範企業中自主智慧財産權的應用軟體的應用率達到50%以上、新産品貢獻率達到30%。促進80家左右的製造業資訊化軟體企業及技術服務公司的發展。培訓各種層次的製造業資訊化人才50萬人次。形成若干個製造業資訊化産業聯盟。

    二、工作任務

    (一)營造以資訊化帶動工業化的社會氛圍,推進製造業資訊化的開展

    各省、區、市應根據國家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的總體部署和科技部頒發的加強地方科技工作的決定,結合新時期製造業資訊化技術推廣應用和地方經濟及製造業發展的需求,制定有利於地方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的激勵政策和保證措施。充分調動企業、高校、科研院所和社會各界參與製造業資訊化工作的積極性,使企業成為依靠科技促進産業結構調整、産品結構升級的投入主體。

    (二)建設製造業資訊化應用示範體系,大力開展製造業資訊化技術的推廣應用

    “十五”期間,圍繞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的實施,科技部已在相關計劃中分層次安排了製造業資訊化方面的關鍵共性技術的研究與開發。各省、區、市應充分利用已有的科研成果,統籌安排,深入了解本地區製造業、支柱行業和特色産業的資訊化應用技術的需求,大力開展製造業資訊化技術的推廣應用,提升製造業企業的競爭力。

    1.利用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廣泛開展中小企業製造業資訊化工作

    中小企業在我國國民經濟中佔有重要地位,其工業總産值已佔全國總量的60%。地方實施製造業資訊化工程應重點加強中小企業製造業資訊化推廣應用工作,通過社會化共性技術服務平臺,利用網路化的手段,為中小企業提供專業化的技術服務。積極開展CAD、企業資源計劃(ERP)、製造裝備數字化等單元技術及適用的整合技術的推廣應用。

    2.以整合技術為支撐,深化製造業資訊化技術的推廣應用

    在資訊化基礎較好的製造業企業,應充分利用具有自主智慧財産權的製造業資訊化技術、系統和資訊資源,加強CAD技術、企業資源計劃(ERP)、客戶關係管理(CRM)、供應鏈關係管理(SCM)等技術的整合,提升企業設計、管理能力。應用生産工藝數字化和製造基礎裝備數字化技術,實現生産過程的資訊化。逐步實現産品設計數字化、企業管理數字化、生産工藝數字化、製造基礎裝備數字化和在網路環境基礎下的企業數字化。

    3.積極開展區域性製造業資訊化技術應用的探索

    針對各地方支柱行業、特色産業和高新技術産業園區的發展,抓住區域産業鏈、企業集群的整體發展趨勢,利用網路化公共服務平臺,推廣應用異地設計製造、供應鏈和動態聯盟等技術,實現資源共用和優化配置,提高區域製造業創新能力,發揮區域製造業群體優勢,盤活存量,促進産業鏈的形成。

    (三)建設製造業資訊化技術服務體系,促進以應用和服務為重點的製造業資訊化産業的發展

    1.整合CAD/CIMS技術服務隊伍,培育新型製造業資訊化服務産業

    各省、區、市在實施製造業資訊化工程中應對“九五”CAD/CIMS應用工程的諮詢服務中心、服務隊和企業資訊技術中心進行整合,培育並形成一批新型的製造業資訊化服務機構,為企業提供整體解決方案和專業化的技術支援。同時,充分利用全國製造業資訊化軟體産品和資訊資源,以市場運作機制組織省市內外軟體、諮詢服務和系統整合公司開展製造業資訊化的服務工作。

    2.發展新型技術服務模式

    利用網路技術,發展具有中國特色的製造業資訊化的網路服務模式,搭建社會化技術服務平臺。實現資源共用和優化,實現企業間的聯合和協同,促進企業動態聯盟的建立。為企業提供製造業資訊化單元技術、整合技術的個性化服務,實現製造業資訊化諮詢服務的社會化與網路化。

    3.加強人才培訓工作,實施製造業資訊化的人才戰略

    繼承和發展“九五”CAD/CIMS應用工程的人才培訓體系,將企業製造業資訊化培訓工作制度化、規範化。積極開展領導幹部、管理人員和技術人員等多層次的培訓工作,形成全國專業化優勢互補的網路培訓體系。

    三、保障措施

    (一)組織落實

    製造業資訊化推廣應用工作是一項涉及到多方面的系統工程,必須大力協同,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並由省、區、市政府牽頭,聯合各方面力量成立製造業資訊化領導小組、專家組及辦公室,建立起有利於地方製造業資訊化工作全面開展、有利於製造業社會化和專業化生産協作體系形成、有利於促進製造業資訊化産業形成的組織保障。

    (二)統籌規劃、制定方案

    地方實施製造業資訊化工程應由省、區、市科技廳(委、局)協同有關部門共同推進,密切結合國家計劃,加強戰略研究,採取積極措施,整合各項資源,統籌規劃,確定總體目標,制定切實可行的發展規劃及實施方案。

    (三)計劃、資金落實

    各省、區、市應在科技計劃中設立專項。同時,在科技開發、技術創新、推廣應用和貸款貼息等各項計劃中,安排一定比例的資金,支援製造業資訊化相關工作的開展。通過國家、地方和企業的多元投入和市場的參與,為省、區、市製造業資訊化工程實施提供資金保障。政府將重點扶持技術服務體系和應用示範體系的建設,創建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的發展環境。

    (四)建立推廣應用的激勵機制

    各地應積極採用競爭和激勵機制,制定新形勢下推動製造業資訊化的有關政策、措施和實施辦法。按照國家對製造業資訊化工程制定的評優、評估標準,對軟體産品的應用和技術服務機構進行評優,對示範企業製造業資訊化技術的應用進行評估,促進製造業資訊化工程實施和製造業資訊化産業的發展。

    (五)宣貫標準

    各省、區、市應積極宣傳國家制定的製造業資訊化標準,鼓勵企業在工程實施過程中貫徹執行,並適時制定企業實用的標準或規範,促進製造業資訊化和技術服務工作走上標準化和規範化的道路。

    (六)宣傳引導

    利用多種媒體和渠道,宣傳“製造業資訊化工程”的意義和作用,營造製造業資訊化發展的良好社會氛圍。通過各種形式,展示製造業資訊化成果,開創我國製造業資訊化工作的新局面。

    科技部網站 2002-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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