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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早報:台灣在APEC的尷尬

    在上海舉辦的2001年亞太經合組織會議,成了海峽兩岸角力的場所。核心問題是台灣當局企圖突破參加上海亞太經合組織(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代表的地位。去年以來,陳水扁就別有用心地多次提出希望參加上海APEC會議。很顯然,陳水扁不可能如願。

    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朱邦造在9月28日表示,關於台灣參加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的問題,APEC諒解備忘錄有明確的規定,在此基礎上也形成了慣例。“根據規定和慣例,陳水扁不能參加上海APEC會議,台灣方面只能按照規定和慣例由負責經濟事務的部長級官員來出席會議。”

    把台灣限定為地區經濟體

    早在1991年10月2日,中國同APEC就大陸、台灣和香港三方加入APEC問題簽署了諒解備忘錄,明確中國作為主權國家,台灣和香港作為地區經濟體,分別以“中國台北”和“香港”(1997年後改為“中國香港”)的名稱加入。台灣只能派出與APEC有關的負責經濟事務的部長出席部長會議,其“外長”和“副外長”不得參加APEC會議。此後,為了APEC工作的順利進行以及各成員的方便,將不在台灣舉辦APEC會議。

      這份諒解備忘錄為中國在APEC反對台灣當局拓展其所謂的“外交活動空間”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依據。1993年西雅圖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召開之前,中方提出明確立場:既要遵守備忘錄,又要在禮賓中體現主權國家與地區經濟體的區別,特別是要便利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參加APEC會議。在中美雙方多次磋商後,當時的美國駐華大使芮效儉表示,美國理解台灣問題的敏感性,將根據APEC的有關備忘錄和“一個中國”政策盡力安排好,不使問題複雜化。這就是台灣參加APEC會議的“西雅圖模式”。

    西雅圖模式”最重要的意義在於,在APEC最高級別的會議中,進一步把台灣限定在“地區經濟體”上,APEC的備忘錄得到全面的維護和遵守。1994年的印尼茂物會議又進一步確認了“西雅圖模式”。後來的日本大阪會議等,也沿襲了“西雅圖模式”。

    為什麼陳水扁明明知道不可能,還要提出參加在上海舉行的第九次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呢?這是陳水扁所謂提高政治能見度的一種伎倆。只要觀察陳水扁發表類似言論的場合就不難得到答案。

    陳水扁一般選擇接見外國政要和記者的場合來作秀,以博取所謂國際認同和支援。同時,也是其欲以意料之中的被拒來博得部分島內民眾政治上的同情和支援。台灣當局曾説出“不排除缺席”APEC的説法,充其量只是一種“抗議”而已。

    APEC是台灣至今參加的最重要的多邊國際經濟組織,政治意義大於經濟意義,台灣不會在APEC缺席,除為了加強台灣與APEC各成員的相互依存關係、促進與各成員間的合作之外,也希望借著參與APEC來提升台灣國際化的程度。

    具體而言,一是經濟發展的需要,包括協助島內經濟轉型,拓展貿易市場,掌握全球及區域化趨勢,提升地區競爭力,獲得APEC成員支援,創造有利於加入WTO的環境;二是政治上的需要,包括參與國際社會,企圖以拓展其所謂的“外交活動空間”來達到推行“兩個中國”、“一中一台”的政治目的。

    試圖在代表地位取得突破

    在中國大陸明確拒絕陳水扁與會後,陳水扁又于10月9日決定請總統府資政李元簇代表他參加上海APEC會議。陳水扁的盤算大致有三層意思。

    一、李元簇現為總統府資政,並曾任總統府秘書長、副總統,其政治地位比過去台灣參加APEC會議的代表彭淮南、江丙坤、蕭萬長都高,如果李元簇能出席,台灣就可以在代表地位上取得所謂“突破”。

    二、李元簇在台灣是刑法權威,曾任法務部長、台灣政治大學刑法教授及校長,代表陳水扁參會討論反恐怖主義,看似符合邏輯,實則是陳水扁要借機打破過去APEC代表被框在財經技術官僚領域的困境。從1993年美國西雅圖APEC年會設置領導人非正式會議開始,台灣都只能以變通模式的“領導人代表”出席,歷來不論蕭萬長、江丙坤、辜振甫、彭淮南,其定位都不出財經人士,被緊緊貼在“地區經濟體”的身分標簽上。

    三、李元簇立場較中性,目前為無黨籍身分,雖曾任國民黨執政時的副總統,然而尚未辦理國民黨黨員重新登記,這樣與國民黨若即若離的關係,也較不易惹來島內批評嘲諷;雖然已淡出政壇,但相對爭議也較少。

    儘管陳水扁決定讓李元簇代表他參加上海APEC會議,在某種意義上是當前島內政局混亂下的一種無可奈何,甚或李元簇的大陸籍身分、早年的大陸背景,也讓這樣一個人選可以在兩岸互動關係上,發揮很大的象徵效果。

    參與APEC真正目的與功能

    但筆者以為,中國不會同意李元簇出席。理由如下:

    一、不符合諒解備忘錄和“西雅圖模式”及循此而成的慣例。中國外交部發言人朱邦造強調:“台灣方面按規定就好辦,想突破就比較難辦。”

    二、台灣是中國的一部分,在台灣當局還沒回到一個中國原則之前,中國大陸不可能同意來自台灣的所謂前副總統李元簇出席APEC會議。

    三、中國大陸不可能讓台灣代表在地位和財經背景取得“突破”,給以後的APEC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留下惡例。看來,台灣很可能要重新提出人選了。

    其實,台灣參加APEC活動,只在出席人物和層次上打轉,卻忘了參與APEC的真正目的與功能,誠為不智。台灣將出席APEC的焦點完全集中在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代表的身分背景和層次,與其説是重視APEC的區域經濟合作主題,不如説是台灣當局面對台灣在國際場合的定位問題向來高度敏感的一種投射。

    以目前東亞政治經濟格局來看,“10+3”架構可説是亞細安十國與中日韓的經濟整合雛形,除了台灣之外,其他原在APEC中的亞洲經濟體均包含在內,面對“10+3”即將於明年成立亞細安自由貿易區(AFTA),台灣必須正視東亞區域經濟整合的新趨勢,以及隨著中國大陸即將加入WTO,大陸經濟一枝獨秀,逐步成為區域經濟強國的事實,而不能坐視其曾經引以為傲的經濟成就,在新世界之初就因背離一個中國原則而褪色。

    台灣的出路和希望在中國大陸。這不是一個政治口號,而是歷史發展的必然,亦是世界政治經濟格局演變的最新趨勢。漠視這一必然和趨勢只能導致台灣經濟的邊緣化,最終將使得台灣在與大陸的經濟發展競賽中處於明顯下風,無足輕重,甚至淘汰出局。與其將出席APEC的焦點完全集中在代表的身分背景和層次上,給自己找尷尬,不如正視世界政治經濟格局演變的最新趨勢,正視APEC的功能和現實,回到一個中國原則上來,加強海峽兩岸經貿交流與合作,才是正途。如此,既能避免在APEC的尷尬,又能給台灣經濟發展注入活力,豈不是包括台灣人民在內的全體中國人的福氣。

    (新加坡《聯合早報》2001年10月17日;作者周明偉 廈門行政學院副教授)

    

     中新社 2001年10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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