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報》:八問衡州大廈的倒掉

隨著兩萬衡陽人民揮淚送別20位英烈的追悼會的結束,令人震驚和悲傷的衡陽“11·3”火災事件開始淡出人們的目光。然而,火災帶給我們的反思和質問卻不應就此結束,活著的人們,無論是政府官員,還是開發商建築商或是普通百姓,如果不能從這次重大災難中吸取教訓,必將還會在火災的廢墟上重蹈覆轍。如果不能把大

樓坍塌的原因找出來,我們拿什麼告慰英烈的在天之靈?

一個五證不齊全的商品房為何能夠出售?

我們都知道,房屋建築是百年大計,品質是第一位的。但是,為什麼一座竣工才5年的大樓會突然坍塌?經過央視記者的調查,在湖南衡陽“11·3”特大火災中倒塌的衡州大廈,竟是一座不折不扣的違章建築(中央電視臺《經濟半小時》11月10日)!報道稱,當有關方面要開發商拿出相關的大樓建築證明時,開發商翻箱倒櫃只拿出了5年多前蓋樓時和賣樓時的土地使用許可證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卻死活拿不出建築單位資質證明、工程施工許可證和驗收合格證明。我們的第一個問題就是,一個五證不齊全的商品房為何能夠出售?

誰同意了開發商擅自增加樓房的層數?

報道説,衡陽一些開發商向有關部門報建房地産項目時要開發的是五六層的商品樓,但實際上往往增建到七八層,甚至九層。而這座衡州大廈就是一座增加樓層的大樓。我們的第二個問題是,誰同意了開發商擅自增加樓房的層數?

有關部門為何視而不見?

永興集團總經理周開保説,前些年開發商擅自增建樓層的現象確實很普遍,有關部門管理得比較松。我們知道,給大樓增建層數,將會大大超出大樓的設計要求,地基負荷過重,很容易造成商品房下陷和墻體開裂,火災時則容易發生坍塌事故。我們的第三個問題就是,一個在建築行業非常普遍的違規違法現象,有關部門為何視而不見?

沒有經過權威部門驗收的大樓何以向百姓出售?

永興集團副董事長戴健平承認,衡州大廈交付使用之前,並沒有經過驗收。時任衡陽市建築工程管理局工程科科長的肖祥松説:“房子的品質驗收應該由我們負責,但是我們不知道(衡州大廈)什麼時候交工了,我們也沒參加驗收。”我們的第四個問題是,沒有經過權威部門驗收的大樓何以向百姓出售?是開發商想矇混過關,還是有關部門瀆職?

建築商何以能夠偷梁換柱,提升自己的建築資質?

據戴健平説,大樓的開發商和建築商都是同一家,他們沒有建設資質證書,而是挂靠中國核工業25建設公司的資質證書。我們的第六個問題就是,一個無資質的建築商為何能承接建設項目,一個靠借用他人資質的建築商何以能夠偷梁換柱,提升自己的建築資質?

一個消防隱患如此嚴重的大樓置《消防法》于何地?

據衡陽消防支隊隊長楊發良稱,衡州大廈在1998年10月建成時,消防部門便提出了3點整改意見,即該大樓與周圍的建築相隔不到6米,無消防通道,消防龍頭偏少,消防設施嚴重不足。《消防法》第四十條規定:(一)建築工程的消防設計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者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築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者經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要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或者停産停業,可以並處罰款。我們的第七個問題是,一個消防隱患如此嚴重的大樓,在驗收不合格的情況下投入使用,將置《消防法》于何地?

犧牲的消防戰士能不能向大樓的開發商、建築商索取賠償?

消防部門對一座存在嚴重消防隱患的大樓已經提出了整改意見,但是,我們的消防戰士卻犧牲在這座大樓裏。我們的第八個問題是,犧牲的消防戰士能不能向大樓的開發商、建築商索取賠償?

從根本上説,衡陽衡州大廈就是一座“不折不扣的違章建築”。我們不知道,這座大樓的起來背後有多少黑幕,有多少權錢交易?我們甚至無法預測在衡陽還有多少這樣的違章工程。在全國各地的城市擴張運動中,還有多少像這樣的違章工程?有多少大樓還存在消防安全、建築安全隱患?這是用20名消防官兵的生命換來的質問。這種反思和質疑顯然不僅僅是針對衡陽市的,不僅僅是針對衡陽的哪一個部門,這是一個令人憤怒的普遍現象,一個期待嚴厲懲治的現象。日前,國務院派往衡陽的聯合調查組稱,導致20名消防官兵殉職的起因是火災,但後果是樓房坍塌,衡陽“11·3”大火是“特大火災坍塌事故”。對於這樣的事故,我們像全國所有正直的公民一樣期待著有關部門繼續深入調查。(文/束學山)

南方都市報 2003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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