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正慶:《證券法》將如何修改

    7月18日,《證券法》修改起草組宣告成立。這標誌著備受矚目的《證券法》修訂工作正式啟動。記者為此採訪了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財經委副主任委員、《證券法》修改起草領導組組長周正慶,請他談談大家關心的這一熱點話題。

  修改著眼點在何處

  前段時間有媒體稱,“《證券法》修改方案已初步完成,修改將涉及現有214條中的150多條。”周正慶指出,這樣的報道不實。總體來看,現行《證券法》是符合我國實際情況的。因此,此次修改不會有太大的變動,更不可能説現有的214條法律條文就要修改150多條。“我個人認為,現行《證券法》在規範監管方面的規定很全面,恐怕沒有太多修改的必要;但對促進證券市場發展方面考慮得還不很夠。因此,哪些條款不適合我國經濟發展和證券市場發展的需要,我們就要考慮對哪些條款進行適當修改。特別是要用前瞻性眼光,對一些限制性條款作適當修改。”

  周正慶説,從起草組第一次會議討論的結果看,諸如證券種類涵蓋的範圍、債券市場的發行管理、市場體系多層次問題、證券交易制度、保證金管理、上市公司股東管理、券商融資、證券市場對外開放、民事法律責任、證券監管機構的許可權以及分業和混業經營、交易所管理體制、與《公司法》的關係等問題,都將納入調查研究的視野。

  據了解,起草小組現階段主要是廣泛徵求法律部門、監管部門、證券業界,以及各有關部門、專家學者的意見。到目前為止,對《證券法》具體如何修改,思路尚未完全明確。在各方面意見匯總後,起草小組將會進行研究,哪些修改意見現在就可以著手進行,哪些修改意見還要等待條件進一步成熟。

  修改原則是什麼

  現行的《證券法》從1999年7月1日開始施行。4年多的實踐證明,《證券法》的公佈實施對我國證券市場的穩定發展,起到了巨大推動和規範作用。但是也應看到,隨著時間的推移,我國證券市場出現了很多新情況,也面臨不少新問題。

  周正慶認為,修改後的《證券法》既要有利於防範風險,又要有利於促進市場發展;既要有利於發揮證券市場各項功能,又要有利於有效維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總的來説,要以黨的十六大精神為指導,以推進我國資本市場改革開放和穩定發展、保護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為目的,從實際出發,並充分調研。”

  周正慶告訴記者,起草組成立後,下一階段的任務是于近期分頭到上海、深圳等地進行立法調研,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隨後,考慮在今年8月中旬以《證券法》修改為主題,召開一次理論研討會,邀請國內外專家參與討論,形成一個初步意見。在此基礎上,起草組將拿出《證券法》修改草稿,反覆徵求意見後,提交全國人大財經委員會全體會議審議。如獲通過,按照立法規劃,將在今年12月提交全國人大常委會一審。順利的話,修改後的《證券法》有望在明年出臺。

  對市場的認識是基礎

  在修改中應當注意什麼問題呢?—— “最重要的是,在《證券法》修改過程中,要不斷提高對發展我國證券市場重要性的認識。”

  周正慶談到,只有對證券市場有了正確的認識和判斷,《證券法》修改才能有一個良好的基礎;只有具備了這一基礎,才能在修改過程中就許多方面的問題達成共識。

  那麼應該如何認識發展證券市場的重要性呢?周正慶認為,第一,黨的十六大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我國經濟總量在未來20年內要再翻兩番。要實現這一目標,就必須有大量、持續的投資投入,這就要求我國證券市場無論在規模,還是容量上都要有一個較大發展。

  第二,只有促進證券市場發展,才能逐步解決直接融資、間接融資比例失衡的問題。最近幾年來,銀行儲蓄存款大幅增加,貸款也快速增長。僅今年上半年,銀行貸款就增加了1.7萬億元。與此同時,企業通過發行股票、債券等直接融資的比重過低,特別是近兩年來受資本市場持續低迷的影響,這個問題顯得更為突出。企業融資的絕大部分都靠銀行貸款來解決,而我國企業普遍存在資産負債率過高、自有資金不足的問題,在這種情況下,銀行將面臨巨大的潛在風險。據統計,2002年按股票流通市值、債券、可轉債計算的我國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的比例僅為9%;而世界許多國家,這一比例至少在70%以上,最高的達到188%。

  第三,從我國經濟發展的實際需要看,有眾多企業,包括四大國有商業銀行都需要進行股份制改造,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並通過證券市場籌集資金。而證券市場現有規模太小,如不加以發展,難以適應這一需求。

  第四,我國的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險都在迅速發展,都需要通過證券市場獲取合理回報。資本市場規模過小、發展緩慢,不利於這兩者的穩定、健康發展。

  第五,加入WTO後,我國金融業面臨著機遇和競爭。如何應對國際社會金融混業經營的發展趨勢,探索貨幣市場、證券市場與保險市場之間的有機結合、協調發展,顯得十分緊迫。

經濟日報 2003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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