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權力為啥總是侵蝕農信社

    5月15日召開的湖南省全省金融安全區創建工作電視電話會議自曝家醜:該省一些幹部拖欠金融機構借款現象十分嚴重,僅該省的株洲市,國家公職人員個人拖欠金融借款1926筆,涉及到1674人,欠款時間最長的竟達20年。若全省累計,拖欠農村信用社的黨政幹部貸款就高達20.7億元人民幣。

      湖南省能這樣做委實不易。但5月19日《中國青年報》就此所發的消息,遠不只是抨擊少數黨政幹部成為賴賬大戶而已。稍作深究,該消息所涉事實背後所牽涉到的是中國農村金融體制的深重積弊。

      幹部借款後不還的情況絕非湖南一地,別的地方也好不到哪。無非這一次湖南有關部門下決心要收回一部分幹部借款的本息,治一治幹部的個人信用問題。還有,發生於上世紀60年代前半期的“四清”運動,雖説搞了極左的一套,但當年“四清”之其中的“一清”,就是清繳幹部的借款。時隔40年之後,這種特權不光依然如故,還愈演愈烈。如此一考量,人們就不能不問一問,權力為何總是侵蝕農信社?

      我們不妨先提個問題進行討論,即黨政幹部個人借錢為何總想到農信社,而不敢打國有商業銀行的“主意”?答案就在於,國有銀行過去是政府的銀行,向國有銀行借錢也即等同於向政府借錢。不消説從來就沒那個先例,就算可以開口子,又有哪個黨政幹部敢輕易開這個先例,遑論借了錢可以長期賴賬不還?

      如今國有銀行也在走向商業化,且還推出了一系列以自然人為對象的金融借貸品種供個人選擇,其中所指的自然人當然包括黨政幹部在內。可是,甭管你是官是民,去國有商業銀行借貸,一律得抵押擔保。否則,不論借貸人是誰,一個銅板都難以得到。而自從前些年國有商業銀行的人事關係歸屬“條條”後,對於地方幹部,甭説私人借貸出現了權力失靈,就是幫忙為企業借貸,權力的影響力也越來越有限。

      通過一系列雖未觸及本質的改革,國有商業銀行的風險意識還是有相當的長進,而地方官員利用權力影響國有商業銀行的能力則不斷減小。此長彼消之後,那些私欲膨脹的少數黨政幹部自然盯上了農村信用社。因為降生於計劃經濟時代的農信社,從一開始就不是一個規範金融機構,其自身的體制漏洞與生俱來。

      中國的金融體制雖説變得慢,但畢竟也在變,惟獨對農信社這塊燙手山竽不敢輕易觸及。事實上,隨著國有商業銀行重新撤離農村,縣、鄉兩級政府對農信社的依賴和控製程度都不斷強化。既然縣、鄉兩級對自身産權不清的農信社具有事實上的支配權,可以指令其向地方企業發放貸款,那麼在運作過程中出現少數黨政幹部公私兼顧倒也自然。

      另一方面,農村金融由農信社獨自支撐,而農村富餘勞動力大量向城市轉移所帶來的打工收入,正好大部分存入了農信社。這正是一提為“三農”服務就顯出“體力不支”的農信社,還能有能力為少數黨政幹部“支付”賴賬的又一原因。反過來,大量賴賬的存在,又如何能指望農信社切實服務於“三農”?

      但願湖南此番清繳幹部賴賬動真格。但即便如此,只要中國農村金融體制的再造邁不開步,清了舊賬還得再添新賬。 (魯寧)

    

    中國青年報 2003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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