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報:個人徵信面臨六大困境

    在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社會信用意識並沒有隨之建立,因而缺乏對失信的懲戒機制,造成全社會嚴重的信用危機。

    在中國,迄今為止尚沒有一部全國性的有關徵信的法律法規。僅有的一部相關法律法規,無論是在具體內容還是法律地位上,都無法對現實業務形成指導。這就使中國的個人徵信業面臨尷尬和困境

    目前,創造良好、有序的社會信用環境已成為社會各界共識,重建信用管理體系已迫在眉睫。

    但是,一個不容忽視的問題是,中國目前的社會觀念、法律體系和制度環境使徵信體系的發展面臨諸多困境,其中主要涉及以下六個方面:

    面臨侵犯隱私尷尬

    在中國,迄今為止尚沒有一部全國性的有關徵信的法律法規。僅有的第一部相關法律法規是上海市在2000年出臺的地方性法規———《上海市個人信用聯合徵信試點辦法》,但無論是在具體內容還是法律地位上,都無法對現實業務形成指導。這就使中國的個人徵信業面臨尷尬和困境:一方面,缺乏相關法律的支援,從而難以有效地開展工作以獲得相關數據,導致信用數據徵集困難;另一個方面,對消費者數據的徵集是在消費者不知情的情況下進行的,由於沒有法律對消費者的信用數據加以區分,難免面臨侵犯個人隱私權的尷尬。根據西方國家的經驗,對消費者數據的徵集是在法定程式下進行的,並事先徵得本人的同意。而中國目前的做法則是,信用機構從仲介人(主要是銀行)那裏獲得消費者的資訊,作為資訊所有者的消費者本人卻不知曉,實在難以洗脫侵犯個人隱私的“罪名”。

    傳統道德拒絕信用意識

    “童叟無欺,誠實守信”一直是中華民族的傳統美德,但在中國傳統的信用文化中,信用只是作為一種美德廣為傳誦,把信用作為一種觀念僅僅用道德去約束。人們並沒有將信用看作是一種商品,因而也就很難真正認識其使用價值和價值。一個人不講信用,只會受到道德上的譴責,其經濟利益並沒有受到太大損失。

    在這種情況下,失信的收益遠遠大於其成本,從而造成整個社會信用缺失。特別是在中國由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的過程中,社會信用意識並沒有隨之建立,因而缺乏對失信的懲戒機制,造成全社會嚴重的信用危機。

    直面資訊分割挑戰

    隨著社會生産力水準的不斷提高,生産關係日益複雜,作為經濟主體的個人參與經濟生活和社會活動的程度越來越深、範圍越來越廣,從而其信用資訊廣泛散落在各個部門機構。一個完善的個人徵信體系的建立必須以將散落在各個部門的資訊收集起來為前提。因而如何達成各部門之間的協調是實現聯合徵信的關鍵。

    而中國的個人徵信體系發展緩慢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個人徵信數據分散,開放程度很低,個人信用評估公司難以獲得,從而難以建立起一個完善的個人資訊數據庫。

    市場與政府結合難題

    建立個人徵信系統的核心環節是採集分散的個人信用資訊和提供高品質的增值服務。根據信用資訊徵集的方式不同,個人徵信系統的建立有三種方式:一是完全由政府操作;二是完全由市場操作;三是政府推動與市場運作相結合。

    總的説來,第三種方式是比較合理的。但就中國目前的情況來看,明顯是在走第二種方式。在中國這樣一個信用意識低下、信用數據分散的國家,由市場來操縱個人徵信體系的建立不可避免會遇到困難,這就産生了政府支援的要求。而上海、深圳、北京等地信用體系建立的背後也有政府的介入。在缺乏相關的法律制度和專門的執法機構的情況下,政府的介入將是一種盲目的行為,必將破壞正常的市場秩序,那些與政府關係密切的信用仲介機構將從中受益,從而形成事實上的不公平競爭。因而,政府在多大程度上介入才不會破壞現有公平的市場競爭格局,尺度確實難以把握。

    無償還是有償

    對個人信用數據的徵集分為無償徵信和有償徵信兩種方式。無償徵信是指徵信公司獲得個人信用數據是無償的,不需要支付費用。

    而所謂的有償徵信模式則是指信用公司向銀行、工商、稅務等部門購買消費者的信用資訊。實行有償徵信的費用非常高,尤其是前期,徵信任務浩繁,數據庫的建設都需要大量前期投入,屬於一種投資期長、前期投入高的行業,這對於沒有足夠實力的民營徵信公司來説,很可能會不堪重負。此外,有償徵信還面臨著這樣一種困境:從所有權角度看,個人信用數據屬於消費者所有,如果實行有償徵信,應該是信用公司支付給消費者;而事實上,是作為仲介機構的商業銀行等部門獲得了這部分收入,作為所有者的個人卻一無所獲,這實在是難以給出經濟學上的合理解釋。

    這些問題産生的根源在於缺乏相關的信用法律法規,沒有將個人信用資訊明確劃分為可以公開的數據和不可以公開的數據。在這種情況下,任何一種徵信方式都不可能取得成功。

    需求與供給雙重不足

    中國信用業呈現出供需雙重不足的局面,並呈現出惡性迴圈:一方面,由於缺乏現代信用意識,並沒有將信用看作商品,因而信用服務行業的社會需求不足,社會對信用産品的需求十分有限,普遍缺乏使用信用産品的意識,從而使得信用仲介機構因缺乏市場而難以發展起來;另一方面,從信用服務的供給來看,國內有實力提供高品質信用産品的機構還很少。正如前面提到的,由於面臨諸多問題,中國信用服務機構市場規模很小,經營分散,行業整體水準不高,市場基本處於無序狀態,沒有建立起一套完整科學的信用調查和評價體系,從而難於向社會提供高品質的信用報告。而這勢必會影響社會對信用産品的需求。(張吉光 郭淩淩)

    《國際金融報》 2002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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