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南時報:反腐又有“新發明”  
盛大林

    眼下,當鄭州市中原區副科級以上領導幹部的子女收到大學錄取通知書時,他們的父母也會收到中原區紀委的“提示單”,提醒他們不要利用子女上學收取“紅包”。截至目前,有13名子女已經考上大學的科級領導幹部收到“提示單”,而據中原區紀委的負責同志説,這13名幹部截至昨天還沒有1人收取“紅包”(據8月31日《大河報》)。

    新鮮!確實新鮮!!看了這則報道,筆者由衷地發出了讚嘆。但這種“提示單”真能杜絕收受“紅包”及受賄等問題嗎?當筆者再深入地作進一步的思考時,不由得産生了一系列的疑問——

    疑問之一:這種“提示”是否多餘?關於領導幹部不準利用子女升學等機會收受“紅包”等問題,中央以及省市各級黨委都曾多次發出“通知”,中原區的那些領導幹部也應該知道吧。既如此,又何必專門再次“提示”呢?

    疑問之二:“提示”與否有何標準?領導幹部若想收“紅包”,或者有人想送“紅包”,“機會”多得是。除子女升學之外,紅白喜事(如子女結婚、父母去世)、生病住院、喬遷新居、職務升遷、逢年過節、生辰壽誕等等,都能成為收“紅包”的“理由”,那麼,這些情況是否都要“提示”?如果都需要,一來似乎過多,二來很多情形無法把握。報道説,今年5月,中原區紀委組織全區副科級以上所有領導幹部填寫了《中原區領導幹部子女上(升)學情況登記表》,存入個人廉政檔案,並規定各級領導幹部子女考上大學的,必須及時報告區廉潔自律辦公室。那麼,領導幹部及其配偶甚至父母生病住院,難道都需要“及時報告”嗎?要知道,有些領導幹部説病就“病”,不可能提前報告;要是真的病得不輕,想“及時報告”也不易呀!更何況送“紅包”者往往更加“及時”,領導幹部剛住進病房,“紅包”馬上就到了,可能比“提示單”來得還快,這怎麼辦呢?如果配偶甚至父母住院都需要報告,那麼,什麼樣的親屬才不需要報告?中國的節日本來就不少,現在又紛紛引進“洋節”,真可謂隔三差五就有“節”,難道都要發“提示單”嗎?如果上述種種情形,只“提示”了幾次,那是否意味著沒有被“提示”的時候就可以隨便收“紅包”呢?

    疑問之三:“紅包”究竟是何概念?就本義來説,裝著錢的紅袋子才是“紅包”。但很多時候,人家並不這樣送。説未用紅紙包住的錢不算“紅包”太過於遊戲文字,姑且不説。但,“紅包”裏如果裝的是有價證券算不算“紅包”?領導搬家了,如果有人送一套高檔傢具算不算“紅包”?再者説,是不是“紅包”全都不能收?難道收了親外甥送的“紅包”也一定違紀嗎?由此可見,“提示單”雖然是個“新發明”,但它在實際操作中有許多難以把握的問題。儘管它可能在某個具體的問題上會暫時産生一些效果,但作用有限得很。實際上,這個反腐敗的“新發明”是典型的“頭痛醫頭,腳痛醫腳”,“標”尚且不一定能治,更談不上治“本”。

    《江南時報》 2002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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