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從嚴處罰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剝離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的責任,涉嫌違法犯罪的將被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財政部、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近日聯合下發的“加強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貸款剝離過程中責任追究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對此作出明確規定。
《通知》要求,國有商業銀行建立問責制,對貸款發放、管理、處置、剝離過程中的違規違紀行為,按處理事與處理人結合的原則,嚴肅查處;對不良資産剝離中發現的原貸款發放中的違法違規、瀆職損失等行為,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相關領導責任,從嚴處罰。金融資産管理公司對剝離和處置不良貸款中發現的涉嫌違規經營問題和違法犯罪案件,應及時通報相關銀行並報告監管部門,協助追查事實真相和責任人,防止少數企業借改革之機逃廢債務。(張建平)
《國際金融報》 200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