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錦州交行與法院聯手作假核銷“不良”貸款

新聞背景:6月23日,國務院審計署在審計工作報告中提到:2000年至2002年,交通銀行錦州分行與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及古塔區、淩河區法院聯手作假,用偽造的法律文書上報交通銀行總行核銷175戶企業的“不良貸款”2.21億元。

審計工作報告還提到,這些被核銷貸款的企業根本不知情,有的仍在繼續歸還貸款,而歸還貸款的本金及抵押資産的變現收入,皆被該行存入“小金庫”。

另外,錦州市中院和淩河區法院從上述虛假訴訟中收取的85.3萬元“訴訟費”也全部被存入私設賬戶……

6月30日,遼寧省錦州市籠罩在一片陰雨中。

就在一星期前,國家審計署審計長李金華的工作報告,將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和交通銀行錦州分行推至風口浪尖。

241萬、85.3萬和兩個“小金庫”

6月30日,位於錦州市雲飛街的交通銀行錦州分行顯得有些冷清,行長辦公室的棕色大門緊鎖著。

據交行一位員工透露:目前,錦州分行行長已經“病倒了”,好幾天沒有上班了,“在前幾天吃飯的時候,偶爾還能會瞅見行長一面”。

幾經打探,交通銀行錦州分行副行長劉輝在他的辦公室內接受了記者的採訪。

對於記者提出的“交行錦州分行非法核銷175戶企業2.21億元的貸款”問題,副行長劉輝説:“從法院的手續來看,很多方面是不合規的,但很有可能是信貸員在具體操作過程中造成的。另外,這175戶企業中絕大部分是特困企業,有很多已經實質性破産,僅有幾家還有能力進行還貸。”

但據知情人士透露,銀行核銷呆帳必須有四個環節:首先,交行錦州分行需要對貸款進行追償;其次,在追償沒有結果的情況下,要通過法院訴訟追償債務;第三步,在通過法院訴訟也沒有結果的情況下,通過有關機構對貸款進行審核;最後,要通過法院執行到企業無資産可執行才可以上報核銷。

但是交行錦州分行直接“省略”了前三個環節,就對企業執行了呆賬核銷。也就是説,交行在175戶企業根本不知道的情況下,就通過中法“確定”了企業無償還能力,上報總行核銷2.21億的不良貸款。

而據記者了解,175戶企業仍有一部分在歸還貸款,而且還有相當一部份企業有抵債資産,能夠産生變現收益。實際上這兩部分收入已經被交行錦州分行“小金庫”截留。

據審計組的調查報告批露,這筆款項總計有241萬元,而法院通過虛假訴訟不費任何人力物力就獲得了訴訟費85.3萬元,也被納入其私設的賬戶。

交行錦州分行:核銷賬務是為了扭虧!

對於為什麼“違規”核銷貸款,劉輝表示:“我們在環節上也有疏漏的地方,可能有一些企業確在還款。”但他強調,交通銀行錦州分行已經連續虧損八年,其間基本上沒有放貸款。如果不核銷不良貸款就無法改變連續虧損的現狀。

據了解,交行總行對各地分行的考核指標其中有規定:“綜合評分連續兩年低於80分,且連續兩年排名後三位的,給予黃牌警告,確實扭虧無望的,堅決予以撤並。”

劉輝還表示:“錦州市作為國有企業密集的城市,當初很多貸款是帶有行政因素的,我們如此多的不良貸款壓力很大,所以,核銷也是為了銀行的利益著想,不是個人利益。”而且,他説實際上這175戶企業的核銷貸款申請,絕大多數都沒有通過總行的批准,在訴訟問題上,有一些企業交行錦州分行也通知過了,而不是全部都不知情。

而後,記者在175家企業之一的錦州市金屬材料總公司資産清算處一位伊姓負責人處了解到:“核銷我們貸款我們確實不知道,但是法律訴訟的確交行錦州分行對我們提交過。”

錦州中院:調查結束後自有定論

六月三十日下午,記者來到頗為氣派的錦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負責宣傳的政治部房間的門一直緊鎖著。

幾經週折,記者找到了中院辦公室,辦公室一位負責人向記者表示,這件事現在炒得沸沸颺颺的,但我們內部很少有人知道具體的情況,您還是下午來吧,紀檢室的人會接待你的。但下午,整個大樓卻空無一人,院長也不知去向。記者無奈撥通了負責宣傳的辛建華(音)的電話,辛稱:“一切都還沒審計完,調查全結束後這件事自有定論。”隨即挂上了電話。

據了解,早在2003年底審計調查期間,交行錦州分行和錦州古塔區法院即已遭到重創,兩家單位各有三人被雙規和批捕。

其中包括古塔區法院院長馮某、以及交行錦州分行風險處處長趙某和原風險處處長陳某。此外還有錦州市工商局一名負責人被雙規。

據淩河區法院一位負責人還私下向記者透露:這些人事發不僅僅是因為此事,很多人是在審計中“拔出蘿蔔帶出泥”,被發現涉及了其他一些經濟案件。

目前,審計署對外已批露的資訊顯示,錦州交行在非法核銷呆賬過程中,錦州中院、古塔區和淩河區法院聯手將訴訟時效喪失的貸款,撤出信貸檔案中有關訴訟時效喪失的調查報告;此外還採用隱瞞正常經營或尚有資産,有抵貸物的企業真實情況,偽造民事裁定書稱,無資産可執行,不審理,不開庭,終結執行以方便交行騙取核銷。

錦州中院的一位知情人士私下對記者表示,早在2000年曾經有交行錦州分行風險處的負責人找到錦州中院有關負責人“商量”核銷一些國有企業呆賬的問題。

而審計署的報告也顯示,後來的兩年間正是由錦州市中院提供假案號,交行錦州分行出全部訴訟費,該行風險處秘密偽造全部的裁定書判決書等一系列按規定必須由中院才能制定的法律文書,然後直接到中院蓋章。

據記者了解,交行錦州分行的有關負責人,也用同樣的説法説服了淩河區法院和古塔區法院的負責人。自此,三家法院被錦州交行完全拖下水,為交行錦州分行風險處提供了批量案號和蓋章。其中淩河區法院收取了不少於60萬元的訴訟費。

這種現象一直持續了大約兩年時間,直到錦州分行風險處員工鮑宇、董航等三人于2003年8月31日向審計署舉報。

審計署:現在我們只是做一些配合工作

錦州中央大街交行淩安支行3樓,這裡極其昏暗和破落的一間屋子就是交行錦州分行風險處。就是在這裡,審計組的工作人員曾經整理出800份造假的法律文書。

然而,風暴沒有因發現大量假文書而息止。

本案的關鍵人物--錦州分行風險處職工鮑宇在舉報3個月後,竟遭兇徒行刺,致使案情更加撲朔迷離而引起各方的重視。

記者在前往交行錦州淩安支行採訪中了解到,這起大案的舉報人鮑宇等3每人平均為風險處的員工,目前已經“在家養病有半年之久了”,還有交行職工私下告訴記者,真正一起配合的舉報人實際共有七八人之多。

據介紹,就在舉報人鮑宇頻頻為審計部門取得重要證據時,他遭到了暴徒的襲擊。

2003年11月11日,鮑在自家門前被幾個方向衝出的5名歹徒利刃猛刺,身中五刀幾乎喪命。也許正是這個原因,據淩安支行風險處的員工介紹,目前誰也聯繫不上鮑宇,只有審計署的人能找到他。

不過關於鮑宇其人,該行風險處在職員工對其看法不一。

交行錦州分行有職工私下對記者表示,鮑宇“個性挺強的一個人,有點好鑽牛角尖”。而淩安支行一位原鮑宇的同事則不願多談,稱其“幹了件對自己、對交行、對錦州都沒好處的事情”。

此案目前由遼寧省聯合調查組正在調查,用國家審計署給予記者的説法是:“現在紀委和公安機關已經介入,我們只是現在做一些配合工作。” (記者 原家強 韓偉)

《華商晨報》   2004年7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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