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護未成年被告人權利?--高法負責人答記者問

    如何保護未成年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如何加強青少年憲法、法律觀念教育?記者日前為此採訪了最高人民法院少年法庭指導小組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人民法院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注重充分保護未成年被告人的訴訟權利,一次審判活動也是一次普法過程。”這位負責人説。

    據介紹,2001年4月,最高人民法院根據修訂後刑事訴訟法的規定,制定下發了《關於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若干規定》,以此作為全國少年法庭審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程式性規定。

    據此規定,審判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堅持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執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在審理中,未成年被告人除了享有成年被告人享有的訴訟權利外,人民法院對未成年被告人在訴訟中還予以特別保護:———保證未成年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參與訴訟。保護法定代理人依法享有的訴訟權利,如申請回避、辯護、發問、提出新的證據、要求重新鑒定、提出上訴等。

    ———對不滿16周歲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一律不公開審理,不滿18周歲未成年被告人的刑事案件一般也不公開審理。

    ———人民法院向未成年被告人送達起訴書副本時,要向未成年人講明被指控的罪行和有關法律條款,還要告知訴訟程式及訴訟權利義務,以便開庭審理時未成年被告人能夠正確行使自己的權利、承擔義務。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判決前,審判人員不得向外界披露其姓名、住所、照片及可能推斷出的該未成年人的資料。

    ———對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注重依法及時處理,以使其儘快結束處於案件未決的狀況,儘量縮短其判決前被拘留或被逮捕的羈押期限。

    對未成年犯適用刑罰,堅持給予必要的懲罰,使其承擔起應負的刑事責任,但又注意結合未成年犯的個體情況給予適當的懲罰,使刑罰達到教育、懲戒的效果。

    這位負責人強調指出,將每年的12月4日定為憲法宣傳日,大力宣傳我國憲法,有利於提高我國公民的憲法意識、自覺守法意識。“不過,目前從法院對未成年人審判來看,青少年的憲法意識較差,有待提高。”

    他説,憲法意識,是指社會公眾對憲法是一部什麼樣的法律、憲法在法律體系中的地位、作用及憲法規定的基本內容等相關問題的了解和認識。提高青少年的憲法意識,有助於使青少年了解作為一個公民,在社會生活中享有哪些基本公民權,應當履行哪些基本義務。

    這位負責人説,提高青少年的憲法意識,除了加大對憲法宣傳力度、在學校裏開設相應課程外,教師、家長的憲法意識也直接關係到青少年憲法意識的培養。

    人民網 2001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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