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世後司法審判準備好了嗎?

    在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的“入世”準備工作新聞發佈會上,本報記者問李國光副院長:為什麼説入世後變化最大的將是法律環境?他回答説:這將表現在立法方面的“廢、改、立”,建立與WTO規則相適應的法律體系;司法方面WTO的原則規定:政府應該保證法律法規的有效實施,今後行政審批的項目會大為減少,法院判案實現真正意義上的統一、透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翻看入世簽字儀式前一週的各大報刊,清理、修改、廢除某些法律法規的報道可以説形成了入世前奏的一大熱點。《人民日報》11月7日“民主與法制”週刊,同時刊發兩篇文章,傳遞出10月27日九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四次會議通過了新修改的《商標法》和《著作權法修正案》,《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的修改實施,也已在入世之前完成。

    相關的消息還有:國務院在對截至2000年底的756件現行的行政法規進行全面清理後,宣佈221件行政法規廢止或失效。這些法律法規的修改、廢止,可以説是入世前立法“清淤”的第一個層面。

    此外,據記者拿到的外經貿部條法司副司長周小燕的一份演講提綱和外經貿部網站上的一些資料表明:從1999年以來,我國對外經貿方面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規範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制定就成為入世準備的重要內容。周副司長例舉出的2000年先後完成修改制定的《對外經貿法》的配套法規就有6個,外商投資企業法律及實施條例細則的修改完善也有十余個。

    這些還只是很小的一部分,11月5日的《檢察日報》載文説:外經貿部條法司司長張玉卿透露:目前我國正在加快對眾多法律法規條款的修改與調整,最終要作修補的法律法規約有2000條左右。

    11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發佈會的新聞會上也提到:到今年11月上旬,最高人民法院已清理出從1951年最高人民法院成立起至今的司法解釋1200余件次,這些司法解釋中需要修改、廢止的將經審判委員會批准後修改、廢止,廢止目錄清單將擇期向社會公佈。

    李國光副院長在介紹這次清理司法解釋時説:對司法解釋的大規模清理,80年代初曾經也進行過一次,那次主要是清理“文革”期間的一些條款。而這一次時間上溯到新中國成立之初,最高人民法院成立之初,範圍不僅包括實體司法解釋,還包括程式法司法解釋,可以説是新中國成立以來最大規模、最徹底的一次清理。

    北京青年報 2001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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