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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首例律師被控偷稅案一審判決

    全國首例律師被控偷稅案,日前在大連市中山區人民法院做出一審判決。

    律師陳德惠及其律師事務所,分別以偷稅罪被判處有期徒刑4年、罰金115萬元。

    據新華網報道,大連市中山區人民法院在此案的刑事判決書中稱,陳德惠及其律師事務所偷稅額達114萬餘元。被告人陳德惠到案後認罪態度不好,應繳納的稅款至今沒有繳納,應酌情從重處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第二百一十一條之規定,做出上述判決。

    在法院宣佈判決之後,陳德惠當庭提出不服判決,要求上訴。陳德惠律師事務所訴訟代表人呂傳公表示,陳德惠律師事務所少交稅,主要責任在稅務部門,因此不構成犯罪。陳德惠及其律師事務所將在10天內上訴到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陳德惠的辯護律師羅力彥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説,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將指派全國律師協會刑事辯護委員會副主任顧永忠和她本人(全國律師協會刑事辯護委員會委員),繼續做陳德惠上訴後二審的辯護律師。並表示,根據已經清楚的事實,他們仍將為陳德惠做無罪辯護,堅持一審的辯護觀點。

    陳德惠是全國律師界小有名氣的律師,1998年,他創辦了當時國內唯一的“中國法律顧問網”。因此,陳德惠被控偷稅,在全國律師界引起關注。今年4月24日一審開庭時,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即指派顧永忠和羅力彥兩位知名律師,為陳德惠作了無罪辯護。顧永忠在當時辯護稱,陳德惠律師事務所是經稅務機關批准,可以不建帳的、實行定額包稅的個人所有的律師事務所。他完全是按照稅務機關的安排納稅的,所以根本不存在偷稅犯罪問題。

    

    中國新聞社 2001-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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