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13湘鄉全國罕見暴力抗法事件”內幕

    事件現場

    2001年1月3日,海南省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在湖南省湘鄉市依法執行案件時,遭遇到了一起暴力抗法事件。海口中院執行人員被上千名不明真相的人群圍攻、威脅、辱罵、毆打,兩名法警當場被毆打至昏死過去,多名執行人員被打傷;警徽被扯下,警服被撕爛;執行公務車輛(警車)被毀損;執行公務之用的錄影機、照相機被搶奪、砸碎;執行現場多次遭暴徒衝擊,執行人員被脅迫圍困,長達10余小時……

    這起有組織和預謀的武力襲警、暴力抗法、地方保護主義者公然與法律叫板的嚴重事件,已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的高度重視……

    “13事件”,是一起建國以來全國罕見的暴力抗法事件。

    接到有關方面投訴後,本報特派記者對此事件展開了一個多月的調查。經過艱難的明查暗訪後,終於揭開了“湘鄉抗法事件”的內幕……

    偽造批文和房地産證惹起了一宗官司,海南兩公司將湘鄉市府推上被告席

    1993年、1994年,正值海南房地産熱得燙手的年月,海南省經濟技術協作總公司(下稱經協公司)及海口華得利實業公司(下稱華得利公司),分別與湖南省湘鄉市人民政府駐海口辦事處,簽訂了房屋買賣合同,並支付了全部購房款。然而付款後,兩公司發現該辦事處提供的房産證及宅基地批文,均係偽造,兩公司遂訴至法院。

    經協公司一案,經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以(1995)瓊民終字第30號民事判決書維持海口市中院一審判決,判令湘鄉市政府返還經協公司485萬元。湘鄉市政府不服,遂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請再審。此案由全國高院轉海南省高院復查。海南省高院以(1996)瓊民監字第33號通知書駁回了湘鄉市政府的再審申請。

    華得利公司一案,經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以(1995)海口房初字第33號民事判決書作出判決,判令湘鄉市政府返還華得利公司3235830元。湘鄉市政府先向海南省高院提出上訴,後又撤回上訴。上述判決發生法律效力後,因湘鄉市政府拒不履行,兩公司分別於1995年10月、1995年11月向海口市中法申請執行。

    自此開始,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後多次派員前往湘鄉市,但該市有關領導以各種理由為藉口,不是避而不見,就是稱沒有履行能力。5年來,海口市中級法院僅為原告執行回了75萬元錢款及價值140萬元的房産。2000年3月21日,海口市中院派人第9次前往湘鄉執行時,執行人員即遭到了湘鄉市財政局收費局有關負責人煽動、組織的200多名不明身份的人員暴力圍攻,已經發生了一起執法人員被毆打,照相機被砸的抗法事件。

    第十次執行,湘鄉還是説“不”。“法警有什麼了不起,打的就是你。”

    有了前9次抗法經驗,面對海口法院的執行,湘鄉市有些人員更加成竹在胸,“勝算”在握。海口市中院2001年年初第10次奔赴湘鄉執行,於是發生了一起全國罕見的嚴重暴力抗法襲警事件。

    1月3日,海口市中級法院副院長羅毅剛及執行庭長李白平,帶領20多名幹警與《人民法院報》記者一起,前往湘鄉執行。在與湘鄉市人民法院、湘潭市中級人民法院取得聯繫並獲得協助執行後,海口市中院執行人員到湘市政府找有關領導同志,意在促其自動履行生效的法律文書所確定的義務。湘鄉市政府有關人員以“抓一項中心工作,市領導都下鄉了”為由,避而不見。接待人員也以種種藉口敷衍執行人員,並拒絕簽收法院傳票。

    在被執行方稱無履行能力及執行受阻的情況下,按照執行方案,海口中院執行人員依法對湘鄉市財政局收費財務股辦公室進行搜查。搜查中發現,該局6個銀行帳戶,有預算外資金1525萬元,完全具備履行能力。

    湘鄉市財政局的人見法院人員查他們的帳目,大為惱怒。該局一名工作人員跑到圍觀人群中,大叫:“海口的人來要我們湘鄉的錢,我們湘鄉人民能答應嗎?”隨之而來的是,圍觀和圍攻的人群像潮水一樣衝了過來。

    上午9時許,已完成搜查工作正準備撤離的3名執法人員及人民法院報兩名記者,被進來干預執行工作的不明真相的圍攻人員逼到了收費局的樓道盡頭。衝擊中,一些圍攻者開始搶奪法警佩戴的槍支、對講機、手銬等警械。在多次嚴厲警告仍阻止不了他們衝擊的危急關頭,為保護執行人員人身、執行案件材料和執行器械的安全,一名法警迫不得已鳴槍示警。

    在事件發生過程中,湘鄉市財政局一位副局長不僅煽動、指揮不明真相的群眾辱罵、搶奪,還赤膊上陣搶奪隨行記者的攝影包。圍攻者則更加囂張地對執行人員進行辱罵,輪番向執行幹警築起的人墻衝擊,更加狂暴地搶奪錄影機等器械。

    上午11時20分,圍攻執行人員已達兩個多小時的人群,開始了又一波瘋狂的衝擊、毆打、搶奪。在湘鄉市財政局院內,在財政局收費局的辦公室裏,狂暴的人群迅速地有組織地分成多個小組,強行將執行幹警組成的人墻拉開,把一個個執行幹警分割包圍起來。一名法警被暴徒狠狠地用四角包有鐵皮的算盤砸中頭部,當場昏迷;另一位法警被多名暴徒團團圍住,身體要害部位遭暴徒猛踢、狠踩,當場昏死過去。圍攻者還強行阻止別人將被打傷的幹警送醫院救治,直到下午1時多,兩名嚴重受傷的幹警才獲准被送往醫院救治。

    個別圍攻者此時竟然叫囂説:“打死他們才好。”一名目擊者告訴記者,事發當日,他在現場看到,一個20多歲的矮個子長頭髮男人,大聲對一名法警叫喊:“法警有什麼了不起?老子打的就是你。有本事,你就還手,還手打我呀。站出來,老子跟你單挑!”

    醫院診斷,兩名法警被打成腦震蕩。經救治,受傷人員脫離了危險。在這次事件中,海口市中院26名執行人員中,有22人遭到毆打,多名幹警的頭、胸、襠部被打傷。

    在這次嚴重暴力抗法事件中,圍攻者撬壞警車車門,刺破6輛車24個車輪胎;搶奪並摔碎數位錄影機一部;搶奪照相機兩部,其中一部照相機至今下落不明;12名法警的警服、警銜、警帽不同程度被毀損;一名法警的警褲被人從褲腳一直撕到了襠部……

    “我曾3次流淚,為我們的執行員和法警所感動!”

    執行庭長面對記者淚流滿面

    事過3個月的2001年4月29日,記者前往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採訪時,見到了該院執行庭庭長李白平。李庭長向記者講述了當時的情景和感受。

    1月3日上午,在湘鄉市財政局執行受阻時,我們的法警為了保護執行法官的案卷材料,在如雨點般的拳頭的打擊下,遵守紀律,打不還手,罵不還口。我被我們的執行員和法警深深感動,在現場,我忍不住地哭了3次。

    第一次哭是看到兩名年輕法警被暴徒打得昏死在地時,因圍攻人員擁擠不堪,我們無法將傷員抬進屋裏暫避。幾個執行員只好使出全身力氣,將一名1.89米身高的法警沿過道、階梯,從人群的腳下硬生生地拖進了裏屋。在拖拉的過程中,面對一個連死活都不知道的年輕人,圍攻人群中竟還有人在大叫“打死他!”這時,我第一次為我們年輕法警的生命安危落淚了。

    第二次是面對暴徒的瘋狂和殘忍,我們庭的執行員馮達升已經做好的犧牲準備。他告訴我,他的身份證已放在了內衣短褲裏,如果真有什麼不測,就讓家人憑身份證來認屍。此時,人群中正不停有人在喊“打死他們”,還有人説“扔個汽油瓶子過去燒死他們”。小馮又對我説,外面真要有人扔進汽油瓶子引起火災,身份證藏在內褲裏,或許燒不壞呢。面對此情此景,我忍不住哭出了聲。

    第三次哭是聽到那兩名被打成重傷的法警有可能要做顱腦手術時,我為他們的生命安全而擔憂。這時,羅副院長正在給海口那邊的許院長打電話説有兩名法警負傷的事。當許院長下達指示説“我要你們安安全全地把他們給我帶回來,一個也不能少!”時,我再次哭了……

    説到此時,李白平這個從事了10多年法院工作的五尺熱血男兒,竟然當著記者的面,痛哭失聲……

    “我認識湘鄉黑社會的老大,今天我非要整死他們不可!”

    目擊者目睹的抗法事件細節

    2001年5月10日,記者奔赴案發地湖南省湘鄉市現場採訪。幾經週折,我們找到了兩位現場目擊證人。從他們那裏調查了解到了一些“13”暴力抗法事件的細節。

    阿武是一個富有正義感的青年。他給記者講述了當時看到和聽到的一切:1月3日上午9點多鐘,我也混在圍觀人群中,看到一個留著平頭、約三十六七歲的男人開著一輛富康轎車,進了財政局大院。轉了一圈後,他就拿出手機打了一個電話,面部表情很氣憤的樣子。不一會兒,就有一群又一群人從外涌進財政局大院,向海口來的法警圍攻上去。過了一會兒,又聽到了一聲槍響。這時從樓上跑出來一個人,對大夥喊到:“哎呀,不得了啦!打搶了,打槍了。槍是對準敵人的,怎麼對著我們湘鄉人民呢?什麼法警,簡直是土匪!”話音剛落,又有一個人跑出來説:“開槍了。3槍打倒了7個人。”

    阿武接著説,9時40分左右,有一個人正在攝像,一下子就被十來個人圍起來打。有人大罵他:“你他媽的攝什麼像?搶他的機子,砸掉他的機子!”那個開富康車的平頭猛地一腳踢在了他的襠部,另一個男的一拳打中了他的眼睛,嘴裏還在不停地罵:“我叫你他媽的拍。”

    小周也是個現場目擊者,他對記者説了一件事:當天中午12點鐘左右,我在財政局食堂裏看到擺滿了5桌酒席。仔細看了看,發現有不少是剛才幫忙打架的人在這裡舉酒碰杯。我還聽到一個30多歲的男人説:“這幫人下得地(湘鄉話,意為這還了得),跑到我們湘鄉要錢,簡直是吃了豹子膽了!”吃完飯後,一個40多歲穿著一雙拖鞋的“老流子”(湘鄉話,意為爛仔)酒醉飯飽的樣兒,一邊走一邊説:“架打完了,飯也吃飽了,今天沒事了,走啦。”

    談到打人的情景時,小周又補充説:當時我在人群中看見一個中等個子40多歲的男人,手裏夾著一個公文包,大聲炫耀説:“你們知道我是誰嗎?我認識湘鄉黑社會的老大,老大是我的鐵哥們,今天我非要整死他們不可!”另一打人者向一個法警示威恥笑:“你們這幫人是什麼法警,一點本事也沒有。有本事的話你還手呀,打我呀,出來我跟你單挑!法警,法警,簡直是神經羅!”

    另一個不願透露姓名的知情人還向記者指證了湘鄉市政府一位領導。他説,這是某副市長。當一些身份不明的人提出要看海口市中院人員的證件時,一位海口法官説:“我們的執行手續早就讓有關人員看了,沒有必要給你看。”這位副市長卻大聲説:“看看證件那有什麼了不起的。到了我們湘鄉,我們湘鄉98萬人民都有權力看。”

    當記者又對這位知情人説明“你怎麼知道,那人就是某副市長”時,他這才説出了他曾與這位副市長打過交道,副市長還給過他一張名片。

    記者又對幾位目擊證人及知情人説明:“你們今天所説的話,我們已全部作了錄音,你們敢對你們説的話負法律責任嗎?”幾個人幾乎同時回答:“走到哪,我們都敢對自己所説的話負責任。”

    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湘鄉市委宣傳部,接待我們的是一名副部長。當記者説明來意後,他非常委婉地告訴我們:這件事情你們不要報道。説實在的,我也知道這是一起爆炸性的轟動新聞,事件發生後,也來了好多省內外媒體採訪,但沒有一家報道出來。為什麼呢?你們可以想一下。

    副部長還解釋,報道如果出來,對湘鄉,對海南都不利。關係到兩個省的問題,不是一件小事情。你們好在是走正常渠道採訪,先到我們宣傳部來了。要不然,在外面隨便亂採訪,就會有人報告公安局。

    當我們提出要到湘鄉市財政局採訪時,這位副部長説他當不了家,更不便帶我們去。記者又提出想見一見市委、市政府領導人,也遭到了拒絕。

    

    《羊城晚報新聞週刊》2001年5月17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