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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推出署名舉報反饋獎勵新舉措

    河南省檢察機關近日推出署名舉報反饋、獎勵新舉措:對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範圍的署名舉報,受理舉報的檢察院有責任進行反饋,舉報人也可持證前去查詢,並對舉報有功人員進行獎勵,獎金最高可達20萬元。

    《河南省檢察機關對署名舉報案件線索受理查處實施辦法》規定:舉報中心對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舉報線索,應在受理後7日內分流到有管轄權的檢察院或主管業務部門處理;重大複雜的舉報線索,應在15日內分流完畢;大案、要案舉報線索,應在15日內提交院協調小組研究決定;重要舉報材料、緊急情況應當報檢察長直接審批。不屬於檢察機關管轄的舉報線索,受理舉報的人民檢察院負責移送到有管轄權的單位或被舉報人主管單位處理,並向舉報人反饋移送情況;舉報人可以在舉報15日後,持身份證到受理舉報的檢察院舉報中心查詢對其舉報材料的處理情況。《實施辦法》還規定:依法保障舉報人及其近親屬的人身、民主和其他合法權益,保證嚴守秘密,對違反規定造成失密、泄密的,要根據情節和後果給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案件及時處理。

    同時,河南省檢察院對獎勵舉報有功人員作出承諾:對舉報有功人員待法院判決生效後給予獎勵。物質獎勵分為一般獎和重獎,一般獎勵為3000元以下,重獎為3000元以上,對有特殊重大貢獻的舉報人給予特別獎,特別獎可獎5萬至20萬元。

    

    檢察日報 200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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