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士今天舉行的全民投票結果顯示,墮胎非刑事化改革提案獲得了壓倒多數的支援。
據BBC報道,在這次全民投票中,72%的公民支援瑞士議會去年3月通過的允許孕婦在懷孕12周內墮胎的建議,82%的公民反對“反墮胎聯盟”提出的收緊墮胎法律的提案。
瑞士儘管每年有13萬名婦女墮胎,但墮胎在這個國家是禁止的,除非懷孕給孕婦帶來嚴重的健康威脅。許多瑞士人要求修改法律,使墮胎合法化。但也有些個人和組織要求收緊墮胎法律。
瑞士的墮胎法律制定於1937年,是歐洲仍然生效的最古老的墮胎法律。根據這項法律,自行墮胎的婦女或協助墮胎的人會被處以5年監禁和罰款。但實際上,墮胎目前在瑞士非常流行。過去多年裏,並沒有人因墮胎而受到法律制裁。一些地方不僅允許婦女以健康原因墮胎,而且允許婦女在社會和經濟狀況不穩定的情況下墮胎。
但在瑞士中部的羅馬天主教地區,仍然嚴格執行禁止墮胎的法律。“反墮胎聯盟”等組織要求收緊墮胎法律,甚至提出不許遭到強姦的婦女墮胎,還提出以吊銷行醫執照嚴厲懲罰協助墮胎的醫生。
根據今天全民投票通過的提案,只要孕婦提出書面申請,並接受心理和醫療諮詢,就可以在懷孕12周內墮胎。(孟蘭)
人民網 2002年6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