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交所發佈《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指引》

    香港聯合交易所日前發佈《股價敏感資料披露指引》,以協助發行人及其董事履行《上市規則》規定的責任。

    

    根據香港主機板《上市規則》及《創業板上市規則》有關規定,發行人有責任將任何有關發行人集團的股價敏感資料儘快通知聯交所、發行人股東及其上市證券的其他持有人,相關規定亦列舉出例子説明需要或可能需要進行披露的情況。根據上述規定,發行人的董事有責任根據業務、運作及財政表現,自行判斷確定什麼是股價敏感資料,以及什麼時候需要進行披露。香港聯交所認為,在此背景下編制並派發《指引》可以對發行人有所幫助。

    

    據悉,《指引》並非《上市規則》的一部分,相關發行人責任不會因此而有任何修訂或改變。香港聯交所方面表示,《指引》中的原則和解説反映出聯交所在股價敏感資料判定、發佈時效等問題上所考慮的一些準則,其內容對顧問、機構股東及分析員也有參考價值。

    (中證網) 2002年1月9日


香港聯交所修改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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