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來國有股減持政策要防止後遺症

     無論將來採用何種方案減持國有股,都不能再産生新的歷史遺留問題。這是日前在北大經濟研究中心舉辦的討論會上,參會專家們一致的看法。

    

    來自美國耶魯大學的金融學教授陳志武認為,可以考慮直接將國有股轉成流通股,並直接授予社保基金,然後由後者根據資金需要或投資組合的考慮而去逐步減持。他強調,社保基金應當是一個相對獨立的準政府事業單位,以實現財富的最大化為目標。社保基金以法人投資者身份參加對所投資公司的監督和管理;其分配于各上市公司的資金份額大體與各公司市值在總市值中的比例相一致。這意味著,社保基金始終會按一定比例持有各上市公司的股票,從而會杜絕短線交易、投機選股的行為,也有利於監督基金經理的業績。

    

    中國證監會的專家張新教授説,不管哪種方案,都必須明確:國有股減持的目標是將非流通股變為可流通股,不僅要減持國有股,還應包括法人股。減持應以“三公”為原則。他認為,無論哪種方式,都必須解決好定價問題。

    

    另一位證監會專家周春生教授也認為,國有股減持必須解決好定價問題。只有市場接受的方案才能成功,既要保護國有資産的完整性,又能讓投資者接受。按凈資産定價非常主觀,畢竟“凈資産反映的是歷史沉澱,而買股票買的是未來創造現金流的能力”。他個人認為,向流通股股東競價配售是一種較好的定價方式。

    

    北大中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認為,問題的癥結在於,國有企業的政策性負擔太重,缺乏自生能力。政府給予各種各樣的補貼形成一種“預算軟約束”,各種公司治理都會失效。因此應從根子上解決這個問題。

    

    人民銀行金融研究局局長謝平的一番話更發人深思。他説,最近一段時間對國有股減持的討論,反映我們的決策已從一種單一決策走向公共選擇。這為以後的決策,如社保體制改革、農村費改稅改革等,提供了很好的參考,其“制度改革的意義重於方案本身”。

     (來源:《中國證券報》12月18日/浩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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