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國企改革有重大突破:深圳機場集團公司、鹽田港集團公司、深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地鐵公司和深業集團公司5家國有企業,初步確定作為國有資産授權經營試點企業,其資本運營許可權將會更大。
據悉,授權經營的方式是:由深圳市國有資産管理委員會授權這五家集團公司作為國有資産的運營機構,對其全資、控股、參股企業的國有資産行使出資人的權利,並相應承擔保值增值責任。深圳機場集團公司、鹽田港集團公司、深圳國際信託投資公司將和深圳市投資管理公司徹底脫鉤。
另據了解,為保證國有資産的保值和增值,對被授權企業實行外派監事會制度和年度、任期審計制度。對出色完成考核指標的企業負責人要重獎,連續兩年沒完成指標的則要撤換領導人,如對企業造成嚴重後果的,要對有關人員進行經濟處罰以至提交司法機關處理。
據介紹,目前深圳市國資辦等相關部門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則,正在制定具體授權方案,預計全部授權工作將在今年年底前完成。
《證券時報》 200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