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者缺乏對資本的關懷 國有資産也要“有進有退”  
樊綱

    今後,我們可能不再需要太多地直接管理國企了,但還要管理國有資産。現有的這些國有資産也要盡可能地管理好,使其用到應該用的地方,使其保值增值。要做到這一點,我們就要對以下的種種關係,儘快有一個明確的和正確的認識。 

    首先,資産有多種存在形式。國有資産不僅僅是“國有企業資産”這一種形式,而是至少可以有三種形式存在。一種是企業的資産或者是企業的股份;二是政府持有的現金;三是公共設施,也就是公共財富。政府花錢搞的公共基礎設施,它是不直接營利的,但為全社會的營利服務,它也是一種國有資産。我們不能一説到國有資産,就只想著企業的資産,而是要想到它可以以多種形式存在。從企業資産形式轉變為政府現金或公共設施的形式,仍是國有資産。需要強調的是,國有資産在不同形式上的變化,不是國有資産流失。賣了國有資産,收回現金,這叫等價交換,國有資産仍然存在。不搞國有企業,把國有資産收回來,投入到基礎設施建設當中去,這也不叫國有資産流失,而是叫國有資産轉變形態。所謂國有企業“有進有退”,應該包含國有資産的有進有退——相當大一部分的國有資産從企業資産形式上退出來,轉移(“進”)到其他形式當中去。從長遠來説,政府應該幹的事情也不是搞企業,而主要應是建一些公共設施,以及為弱勢群體提供公共服務。而為較貧窮的人服務的東西是要低收費、甚至是要免費的,可能就是要賠錢的,這種政府的支出,目的是履行政府促進社會平等的公共職能。這更不是投資行為,不是企業資産的形式。國有資産或公共資産更多地應該以非企業資産的形式存在。做到了這一點,才真正理順了政府與企業的關係,企業幹企業的事情,由私人去做,以盈利為目的,政府是公共機構,就要干政府該幹的特殊的事情,即提供公共物品,提供公共服務。政府的收入主要不是從經營國有企業當中來,不是從企業上繳利潤而來,而是從稅收(包括所得稅)中來,然後去搞公共基礎設施,提供公共服務,促進社會的平等,促進社會整體的發展。如果國有資産還有一部分是以企業形式存在的話(在相當長的時期內一定會是這樣),國家管理這部分國有資産的主要形式就應該是資産管理公司或控股公司,而且不僅不再搞100%國有資産的國有企業,甚至主要的形式也不是搞國有控股公司,而是搞“國家參股”。大家知道,國有資産最大的問題是缺乏所有者對資本的關懷,那我們怎麼克服這個弱點?一個好辦法就是借助別人,也就是借助其他私人股東對資本的關懷和對利潤的關懷,特別是那些控股的大股東對資本營利的追求和防止資本虧損的謹慎,使國有資産保值增值,然後政府去監督你是否照章納稅,國有資産的所有者監督你是否如實地報了利潤。在國外很多資本,無論是國有資本還是一些私人資本,都是這麼運作的。很多資本不是通過控股,而是到處尋找利益增長點,哪兒的利潤高,我就往哪兒投一點,哪兒的利潤低,我就撤出來,不斷地調整資本的佈局,而不去直接經營企業,只是經營資本。我想要持有一個企業較多的股份,不是為了控制和經營,而是我相信這個企業可以為我帶來較多的利潤回報,所以我最多持有49%的股,而不要50%。總之,國有資産管理體制將來的目標模式就是逐步轉變為國有資産管理公司的模式。

    資本的各種形式當中有一個特殊的問題,就是社保基金問題。我們一部分國有資産其實是過去我們職工積累的社保基金,但過去沒有放在職工社保的帳上,而是放在了企業的國有資産的帳上。過去我們搞國有企業的社保體制,搞現收現付,現在一部分資本賣出去之後,形態轉化,這也不是國有資産流失,而是欠帳還帳的問題。這甚至不是國有資産轉變形式,而是賣一部分國有資産去還欠工人的帳。(當然,社保基金形成後如何管理,是否也會去持有一部分企業股份,那是另一個問題)。

    經濟參考報 2002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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