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將向非國有投資主體轉讓國有股權  

    作為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加快其重組改組步伐的具體工作內容之一,中國政府將嚴格操作規程,穩步推進向外商等非國有投資主體轉讓國有股權的改革。

    記者從國家經貿委獲悉,上述內容已寫入該委新近制定出臺的《二OO二年經濟運作調控綱要》關於國企改革的部分。

     國家經貿委有關官員表示,由於國企改革仍處在攻堅階段,所以必須進一步深化改革,加快重組改組步伐,不斷提高國企的整體競爭力。

    為此,國家將按照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要求,進一步推進政企分開,加快規範的公司制改革。除少數必須由國家壟斷經營的企業外,繼續推動效益較好的國有大中型企業尤其是國家重點企業進行股份制改革,重組上市。同時,嚴格操作規程,穩步推進向外商等非國有投資主體轉讓國有股權的改革。引入獨立董事制度,逐步建立經理人員由董事會選聘、市場化配置的機制。建立健全企業法律顧問制度,防範企業經營的法律風險。

    同時,繼續加快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其重點是做好授權經營和重組上市、收入分配改革和分離企業辦社會負擔。支援規模大、效益好的大公司和企業集團改制後在境內外上市。選擇少量中央管理、基礎條件較好的大型企業和境外上市公司,進行企業內部分配製度改革試點。引入競爭機制,抓緊制定電力、鐵路體制改革方案,積極穩妥地推進電信、民航管理體制改革。

    中新社 200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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