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永偉:強化保險監管是當前首要任務  

    2002年保監會將嚴格遵循WTO的基本規則,按照國際慣例,以保護被保險人利益、促進保險業健康發展為目標,堅持依法、審慎、公平、透明和效率的監管原則,不斷強化保險監管。這是中國保監會主席馬永偉日前在接受本報記者專訪時指出的。他透露,為適應保險市場擴大開放和保險業加快發展的需要,保監會今年將轉變監管思路和方式,突出監管重點,創造性地開展工作,並在繼續堅持市場行為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並重的前提下,逐步向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過渡。

    馬永偉説,回顧2001年我國保險業成績喜人,增長速度快、經濟效益好,保險市場呈現良好的發展態勢。但在充分肯定成績的同時,也應該清醒地注意到由於監管力度不夠,缺乏有效的監督制約機制,保險市場存在著設立賬外賬、私設小金庫、做假賠案;違規設立機構和任命高級管理人員;壽險誤導客戶和團險長險短做;産險中車險違規退費;兼業代理坐支手續費和拖欠保費;保險資金違規運用等違法行為。而今年是我國加入WTO的第一年,保險業面臨許多新情況、新問題:一方面,國民經濟的增長、經濟效益的提高和産業結構的調整,為保險業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空間;另一方面,全球經濟增長普遍減緩和我國市場主體大量增加,競爭更加激烈。“911”事件的巨大影響,對保險業的審慎經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以上形勢,使保險業的發展面臨嚴峻挑戰,但最大的挑戰是對保險監管的挑戰,因此,保監會將把強化監管當作今年的一項重要工作來抓。

    那麼要強化監管,保監會將從哪幾方面著手呢?馬永偉表示,強化監管首先要加強償付能力監管。在繼續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監管的基礎上,今年保監會將結合前一段試運作的情況,在對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進行修改和完善,要求各公司對2001年的償付能力情況進行詳細測算。條件成熟時,把償付能力作為評價保險公司的重要標準,根據償付能力狀況對保險公司進行分類監管。

    第二,繼續整頓和規範保險市場秩序,修改和完善法律法規。在鞏固去年整頓成果的基礎上,保監會將突出重點,加大整改力度。在全行業開展打假行動,對假數據、假賬本、假報表等問題進行嚴厲打擊,堅決打擊賬外賬、小金庫、截留保費等違法亂紀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嚴厲查處誤導客戶的行為,對群眾反映強烈、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公司將依法予以處罰。對股份制公司和股東的關聯交易進行專項檢查。一些股份制公司向股東拆借資金、為股東提供質押擔保,一些股東甚至挪用保險公司的資金。這些做法風險很大,嚴重違反了有關法律規定,是絕對不允許的。加強對公司分支機構設立的管理,對達不到開業條件的,堅決不準開業。同時,加快修改《保險法》。今年,保監會將認真進行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充分做好修改《保險法》的各項準備工作。配合國務院法制辦儘快完成《保險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的起草工作,報請國務院審批。修改、完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制定“再保險管理辦法”和“保險公司資訊披露管理辦法”,著手研究有關行業自保公司的管理規定等。

    第三,轉變監管方式。保監會將清理行政審批,對不該管的,堅決不管,該管而沒有管好的,要加大力度,認真管好。在總結去年機動車輛險費率改革試點的基礎上,在全國範圍內實行車險條款費率監管制度改革。提高監管透明度,擴大資訊公佈的內容和範圍,除保險法律、法規之外,還要及時公佈一些具體的監管政策和對重大問題的處理結果,特別是關於審批的項目、程式和原則等;擴大監管資訊的公佈渠道,保證各公司及社會公眾能方便及時地獲取相關監管資訊。同時,逐步建立保險公司資訊披露制度,及時準確地向社會公眾和被保險人披露有關産品、經營等方面的資訊。要加強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逐漸建立企業內控、行業自律、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四位一體”的保險監督體系。

    馬永偉説,保監會成立之初確立的市場行為監管和償付能力監管並重的方針,實踐證明,這一方針符合中國保險業的實際情況,是正確的,也是有效的。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對償付能力監管重視的還不夠。今年,保監會將進一步修改和完善償付能力監管指標體系,力爭早日完成對所有法人機構2001年償付能力的測算,並對存在問題的公司提出改進意見。馬永偉最後強調指出,加強償付能力監管並不意味著放鬆市場行為監管,而是要在繼續堅持二者並重的前提下,切實將償付能力監管的各項措施落實到位,並創造條件,逐步向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過渡。

     《市場報》 2002年02月21日

    


保險監管將轉向以償付能力監管為核心
馬永偉:加強整頓和規範中國保險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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