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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公佈45家遠端教育試點校 嚴禁亂收費

    記者從教育部獲悉,目前社會上出現了以現代遠端教育試點學校的名義髮發招生廣告、亂招生、亂收費的現象,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現代遠端教育招生工作的管理,維護學習者的合法權益,確保現代遠端教育試點學校的辦學品質,教育部辦公廳發出緊急通知加強現代遠端教育招生工作管理。

    目前教育部批准的45所開展現代遠端教育試點的學校包括:北京大學、中國人民大學、清華大學、北方交通大學、北京理工大學、中國農業大學、北京郵電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北京語言文化大學、北京廣播學院、北京中醫藥大學、北京師範大學、中央廣播電視大學、南開大學、天津大學、東北大學、吉林大學、哈爾濱工業大學、東北農業大學、復旦大學、同濟大學、上海交通大學、東華大學、華東師範大學、東南大學、江南大學(原無錫輕工大學)、浙江大學、廈門大學、福建師範大學、山東大學、石油大學、華中科技大學、中國地質大學、華中師範大學、武漢理工大學、湖南大學、中南大學、中山大學、華南理工大學、重慶大學、西南師範大學、四川大學、西南交通大學、西安交通大學、蘭州大學。

    通知指出只有教育部批准的現代遠端教育試點學校具有現代遠端教育的招生資格,由試點學校委託的省級高教招生辦、試點學校設立並已在所在省教育行政部門備案的辦學點、經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現代遠端教育公共服務體系可以協助試點學校開展現代遠端教育的招生工作,其他任何單位和個每人平均不得參與現代遠端教育的招生工作;

    通知還要求現代遠端教育招生的收費標準必須由試點學校向學校所在地的省級物價部門報批並向社會公佈。沒有辦理報批手續的,應立即補辦報批手續,否則不能招生。現代遠端教育的招生簡章(含各項收費標準)必須由試點學校統一編寫,並報招生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備案。

    通知也強調現代遠端教育試點學校對本校網路教育的招生工作負有直接的領導和管理責任,必須嚴格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認真做好招生工作,加強規範管理。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現代遠端教育試點學校校外辦學點、經教育部和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現代遠端教育公共服務體系的檢查和管理。對假借現代遠端教育試點學校的名義髮發招生廣告、亂招生、亂收費的單位和個人,要會同有關部門嚴格查處。(牛金榮)

    《北京青年報》 2001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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