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授逃稅被舉報 額外收入也要主動納稅  

    串講班、培訓班、家教市場,在各類教育培訓日趨火爆時,名師們的課酬越來越高,他們中卻少有主動納稅,偷稅漏稅的現象日漸增多,成為稅收監管的一個重點對象。近日,海淀地稅局收到了這樣一封涉稅舉報信,信中説:某著名高校的一位副教授在領取課酬時分別採取分散到他人名下的手段以逃避納稅義務,並且在參與某書的編寫時有隱瞞收入的情況,稅務機關已開始針對舉報信中所列舉的情況進行調查。

    記者昨天從海淀地稅局了解到,近日該局統計出的57件涉稅舉報中,教師獲得稿費、授課費後不納稅的問題較突出,一些高校的教授、領導成為重點舉報對象。教育市場的日漸活躍,教師在外代課收入比較豐厚,一定比例的教師“外快”收入遠遠高於工資。去年,國家稅務部門已正式將大中學教師列入九大類高收入人群內,成為稅收重點監管對象。有關稅務人員向記者介紹,每年研究生、MBA、律考等考試前後,稅務局都會收到一些教師涉稅舉報信,這部分人群中,靠“名師”牌子講課掙錢的高收入老師很多,有的一堂課就上萬,但他們中很少有主動納稅的。

    “除了拿高課酬的名教授,一些普通大中學教師用業餘時間做家教或開辦各類補習班的情況也相當普遍。”有關負責人向記者介紹。除高校教師在外代課,中學老師的課酬也不低。據了解,現在中學老師為初中生做家教一般為每小時50元,重點中學教師的收費有時能達到100元以上,而一些特殊學科和藝術類輔導項目收費更高。

    校外代課稅收難徵的主要原因就是“現金交易”。海淀地稅局有關人員介紹説:“目前,造成稅收難主要因為現金交易存在許多隱蔽性。這種交易很少有開發票的,因為個人或許多非正規培訓機構是開不出正規發票的,不少老師上完課拿了錢就走,家教更是如此,想追繳這部分稅款很難。這部分漏稅情況始終不好完全掌握。”

    據了解,現在大中學校稅收基本是將學校作為代扣代繳的義務人,對於在外上課的老師課酬,按規定如果是給學校代課就應自行申報,這部分稅款徵收還可以,但校外代課稅收情況卻很不理想。稅收監管主要是針對教師的“額外收入”,希望老師能主動納稅。按稅收相關條例規定,1000元以內的按3%扣稅,1000元以上按20%扣稅,2萬元至5萬元按30%扣稅。

    在高校林立的海淀,少有教師主動納稅,擁有高收入的教師成了個人所得稅納稅的盲區。不願主動納稅,老師們卻也各有説法。一位在中學教語文的林老師説:“學校不讓老師在外代課,如果自己去主動納稅就等於暴露。在外代課的老師有很多,自己交了,別人不交,是不是很傻?”現金交易的操作隱蔽也讓老師們認為上稅是一種多餘的事情。一位年輕教師告訴記者:如果有健全的機制自己會主動納稅。據了解,在老師中,繳稅的情況也各不相同,老教師的納稅意識要比年輕教師強。

    《北京青年報》200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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