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寧一中學生被困網吧14小時  

    “我的孩子整晚未回家。原來是讓網吧‘軟禁’起來了,害得全家人找得好苦!”9日,南寧市二十五中初一學生小傑的母親憤而向記者投訴。

    小傑今年13歲,他是在3月8日晚上進入網吧。直到9日上午10時才離開網吧回到家裏,此段時間,小傑的親人為尋找他,擔驚受怕,徹夜未眠,小傑回家後,他母親黃玉紅等人便以網吧涉嫌非法拘禁報了案。此事引起了警方重視,並立即展開調查,9日下午,警方認為網吧並未構成“非法拘禁”,召集雙方調解,但調解沒有成功。

    惹起“非法拘禁”風波緣起小傑損壞了網吧的“出入卡”。3月8日晚8時左右,小傑與小惠來到民生路解放路口的“旺角網吧”找人。網吧在“旺角遊戲機室”的頭頂九樓,由於網吧入口處的值班人只有一張“出入卡”,所以小傑領卡進去了,小惠卻在網吧門口等候。小傑進到裏面,人沒找著,自己卻不小心讓人碰了一下,手上的“出入卡”便折為兩段。網吧便以小傑損壞“出入卡”為由,要求小傑賠償50元。小傑身無分文,便叫小惠去找人要錢。約40分鐘後,小惠回來告知,未找著人,也未找著錢。小傑焦急,便讓小惠再去找。誰知小惠此一去,便回了家並將小傑託付的事忘到了腦後。小傑不敢打電話回家,怕父母責罵。只要他不出門,網吧的工作人員也沒理他那麼多。時至昨日淩晨3時左右,又冷又餓又困的小傑再也熬不住了,他哀求網吧的工作人員為他打電話找父母,對方卻稱電話打不通,就這樣,到了昨日上午10時,網吧一負責人知道此事後,就叫小傑回去,50元就不賠了,但10元還是要賠的,叫小傑回去拿錢來。

    9日中午,記者見到小傑和他的母親,小傑面色蒼白,牙齒不停地打顫,哈欠連連。其母親看在眼裏十分心痛。她説,造成小傑整夜14個小時未有回家完全是網吧造成的,小傑是名13歲未成年學生,網吧卻依然讓其進入網吧,並且超過晚上10時也不與孩子家長聯繫,為了50元“出入卡”賠償費而將孩子軟禁長達14個小時,嚴重違反了青少年權益保護法。對此,網吧一負責人稱,網吧並沒有扣人,是他(小傑)自己沒有離開。政府規定節假日、雙休日,學生可以出入網吧,3月8日既是婦女節又是週末,所以網吧沒有違規,但有過失。網吧承認沒有及時通知小傑父母,是他們工作的失誤。

    由於黃女士與網吧負責人雙方觀點差距太大,故未能達成一致意見,黃女士表示不會就此放棄,作為孩子的監護人,一定要為孩子討個公正的説法。

    《南寧晚報》200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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