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在11月26日公佈一項開天闢地的計劃,準備創立一個國際系統,允許一些經濟發展舉步維艱的貧窮國家在債務負擔已經到了不堪忍受的時候宣佈破産保護。
IMF第二號人物、第一執行副主席安妮 克魯格26日在美國首都華盛頓舉行的美國國家經濟學傢俱樂部的午餐會上表示,這一計劃的重要意義在於將在國際金融系統中填補一個“巨大的真空”,因為目前的世界金融系統沒有提供債務纏身的國家可以宣佈破産的機制。克魯格表示,這一面向國家的破産保護法和世界上許多國家向公司提供的破産保護法將一模一樣,惟一不同的是國家宣佈破産之後,相關法律需要在幾年之後才能生效,也就是説,對於國家而言其實沒有什麼利益和好處。
這一計劃將由IMF的理事會在今年12月的全體成員會議上討論之後形成最後的決議。如果獲得通過,那麼IMF將成為這一世界新金融機制的守門人,而債權國將成為仲裁人,也就是説債權國有權力來決定是允許債務國繼續“呆”在他們的債務上還是雙方協商之後對債務國的金融體制進行有序的改革和重組。克魯格還透露説,在西方7國集團中,目前已有4個國家“全力以赴支援”這一計劃,包括美國和英國,還有三個成員國則還在考慮之中。西方7國包括美英日加德法意這7個國家。
該計劃將根據以下原則實施:債權人不能向本國法院起訴,要求債務國償還債務;債務國與債權人之間的談判必須堅持公平的原則,不能偏袒任何一方;鼓勵債務國繼續向原來的債權國借貸;第四,解決債務的協議只需要由絕大多數債權國通過而不是全體通過。
《國際金融報》2001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