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報告:9項非收入因素顯著影響中國居民消費

萬事達卡國際組織公佈最新研究報告

在收入不變的情況下,通過改善與收入無關的其他消費條件,中國國民整體消費水準還可實現40%的提升,這將極大推動中國內陸欠發達地區的發展。這是題為“中 國消費條件模型和消費條件指數”年度報告得出的結論。

11月5日,萬事達卡國際組織與中國經濟改革研究基金會國民經濟研究所在北京聯合公佈了最新完成的該年度報告。報告發現,雖然個人收入仍然是造成中國地區間差異的最重要因素(其貢獻率為54%),但9項非收入因素對於消費水準的貢獻程度已經達到40%。該報告借由中國消費條件模型預測包括個人收入、交通通信設施完備度、城市化率、勞動力流動水準等因素對中國各省份居民消費水準的影響。

此項報告通過對中國30個省、市、自治區(西藏因數據不充分被排除在外)過去5年的歷史數據進行經濟模型分析,確定了九大影響中國消費水準的非收入因素(消費條件)。它們分別為:鐵路線路密度、沿海港口泊位密度、電話普及率、電腦普及率、城市地區收入分配差異、農村地區收入分配差異、社會保障、勞動力流動水準及城市化率。

萬事達卡國際組織亞太區經濟顧問王月魂博士説:“這項報告意義重大。它讓我們認識到由於機會有限、資訊不充分及其他社會生活制約因素的存在,中國大部分居民的消費行為在今天仍受到許多限制。這些非收入因素對消費水準的顯著影響説明,中國消費者的實際購買力要遠遠高於他們的實際消費水準。”

國際金融報2003年1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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