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臨時反傾銷 韓産聚酯切片

    外經貿部10月29日發佈2002年第32號公告,公佈了對原産于南韓的進口聚酯切片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和對該産品採取的臨時反傾銷措施。

    根據中國國內有關産業部門的申請,外經貿部于2001年8月3日發佈立案公告,決定對原産于南韓的進口聚酯切片進行反傾銷調查(該産品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稅則號中列為:39076011、39076019)。根據調查結果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的規定,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作出初裁決定:外經貿部裁定被調查産品存在傾銷,國家經貿委裁定被調查産品對中國國內産業造成實質損害,同時兩部委裁定傾銷和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

    據此,外經貿部發佈公告,決定自2002年10月29日起,進口經營者在進口原産于南韓的被調查産品時,應依據初裁決定所確定的各公司的傾銷幅度(6%到52%不等)向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提供相應的現金保證金。外經貿部和國家經貿委將繼續進行調查,以作出終裁決定。

    

    《國際金融報》 2002年10月30日

    


外經貿部公佈對進口聚酯切片反傾銷調查的初裁決定
上半年反傾銷調查同比下降44%
南韓稱不對中國白水泥徵反傾銷關稅
全球反傾銷調查呈現減少趨勢
中國對南韓滌綸短纖維採取臨時反傾銷措施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