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制衝擊中國車市

    10月24日,中國國家質檢總局向記者表示,當日正式向社會公佈的《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以下簡稱《召回》草案)正式實行還需要一段時間。而國內外各大汽車企業認為,《召回》草案剛剛公佈,企業要適應還需要一個研究過程。專家則認為,該草案還有許多可以改進之處。

    召回制度在國外已較為成熟,豐田、通用、戴姆勒—克萊斯勒、三菱等公司就在今年之內實施了召回制度。該制度威力極大,一旦實施召回,宣佈召回的公司至少將付出上億元的成本。

    國家質檢總局新聞處表示,當日公佈的《召回》草案並非一個最終成文規定,在經過向社會大眾徵求意見並討論後,才會進入法規頒布程式,具體頒布時間現在還無法確定。記者注意到,草案公佈後,社會各界人士反饋意見的程式將在11月20日結束。

    而國內外汽車企業紛紛表示,也是剛剛得知政府頒布《召回》草案,還沒有時間仔細研究草案細節,難以發表相關評論。寶馬公司北京代表處表示,該《召回》草案對於中國消費者和在中國生産、銷售的汽車企業都有好處,寶馬的召回制度在全球範圍執行,一旦中國實施這樣的制度,寶馬會有相應的部門來保證執行。

    汽車工業發展研究所高級研究員賈新光認為,國外的召回制度列入《汽車安全法》,並形成相關的配套法規。而中國即將頒布的召回制度還只是屬於強制檢驗標準,可以考慮上升到法規層面。同時,國外召回制度涉及到安全和環保兩個方面,對汽車的安全和排放進行要求,而《召回》草案則沒有對環保方面有相關規定。

    賈新光認為,國外汽車在上市之前,有相關標準加以認證,以減少缺陷車進入市場。在這基礎上,實行召回制度,則不會對汽車生産企業形成太大的衝擊,也能夠更好的發揮召回制度的威懾力,而國內還缺乏車輛上市之前的認證過程。同時,《召回》草案沒有對汽車生産企業不召回或不積極召回提出相應的懲罰制度,而國外如果出現類似狀況則將對汽車企業起訴,進入法律程式。

     《國際金融報》 2002年10月25日


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草案)
我國首次啟動缺陷産品召回制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326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