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家庭財産總量和結構  

(一)家庭財産的總量及分佈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GDP年均增長達到9.5%,是世界上增長最快的國家,這個速度是同期世界經濟年均增速的3倍。城市居民每人平均收入由1978年的344元增加到2000年的6280元,提高了17倍(名義增長)。作為收入增長的必然結果,城市居民家庭財産積累也日漸增多。本文所指家庭財産的內涵主要由四部分組成:家庭金融資産、房産、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現值和家庭經營資産。調查結果顯示,截止到2002年6月底,城市居民家庭財産戶均總值為22.83萬元。 

  1、近一半城市居民的家庭財産集中在15萬—30萬元之間

  有48.5%的被調查戶家庭財産在15萬—30萬元之間,有34.8%的被調查戶家庭財産在15萬元以下,有16.7%的被調查戶家庭財産在30萬元以上。

  2、大中小城市之間居民家庭財産差異明顯,大城市居民戶均財産最高

  大城市居民戶均財産為27.74萬元,中等城市居民家庭戶均財産為19.84萬元,小城市居民家庭戶均財産為15.50萬元。大城市家庭財産總量接近小城市的2倍,其財産差異的主要原因是大小城市之間房産價值的差異,由於大中小城市之間存在著級差地租,同等面積的房産,大城市要比小城市更有價值,從而使得大城市居民家庭財産價值遠遠高於小城市。

表1:不同城市家庭財産差異(單位:元) 

城市規模

家庭財産總額

與平均水準之比

277435

1.22

198408

0.87

155033

0.68

總體平均

228318

1.00

  3、戶主年齡在35-40歲之間的家庭財産最多

  戶主年齡在35-40歲之間的家庭財産最多,為28.20萬元。另有:戶主年齡在40-45歲之間的家庭其財産為25.87萬元,戶主年齡在45-50歲之間的家庭其財産為26.83萬元,戶主年齡在50-55歲之間的家庭其財産為19.37萬元,戶主年齡在55-60歲之間的家庭其財産為22.94萬元,戶主年齡在60-70歲的家庭其財産為16.23萬元,戶主年齡在70歲以上的家庭其財産最少,為15.65萬元。詳情請見表2。

表2:戶主不同年齡家庭財産差異(單位:元) 

戶主年齡

家庭財産總額

與平均水準之比

30歲以下

180961

0.79

30- 35歲

203974

0.89

35- 40歲

281978

1.24

40- 45歲

258736

1.13

45- 50歲

268340

1.18

50- 55歲

193670

0.85

55- 60歲

229444

1.01

60- 70歲

162321

0.71

70歲以上

156541

0.69

總體平均

228318

1.00

   4、戶主文化程度越高,家庭財産越多

  戶主文化程度越高、受教育年限越長,家庭財産越多。戶主文化程度為碩士及以上的家庭其家庭財産最多,戶均財産為49.94萬元;戶主文化程度為大學本科的家庭,戶均財産為37.29萬元;戶主文化程度為大學專科的家庭戶均財産為30.43萬元,戶主文化程度為中專的家庭,戶均財産為21.21萬元;戶主文化程度為高中的家庭,戶均財産為18.71萬元;戶主文化程度為初中的家庭,戶均財産為15.28萬元;戶主文化程度為小學的家庭,戶均財産為14.39萬元。

表3:戶主不同文化程度家庭財産差異(單位:元) 

戶主文化程度

家庭財産總額

與平均水準之比

碩士及以上

499402

2.19

大學本科

372933

1.63

大學專科

304269

1.33

中專

212073

0.93

高中

187086

0.82

初中

152849

0.67

小學

143931

0.63

總體平均

228318

1.00

  5、戶主職業對家庭財産的影響

  戶主職業不同,家庭財産差異明顯。在所調查的職業中,股份企業負責人的家庭財産最多,為158.09萬元,其次為私營企業經營者,其家庭財産為156.15萬元。家庭財産排名前20位的職業見表4。

表4:不同職業戶主家庭財産差異(單位:元) 

戶主職業

家庭財産總額

佔樣本比重

與平均水準比

戶主職業

家庭財産總額

佔樣本比重

與平均水準比

股份企業負責人

1580877

0.63

6.92

三資企業人員

343256

0.53

1.50

私營企業經營者

1561506

1.20

6.84

國家機關負責人

329475

1.40

1.44

證券業務人員

652675

0.15

2.86

國有企業負責人

325201

2.00

1.42

文藝個體戶

601640

0.05

2.64

娛樂服務人員

318720

0.10

1.40

IT從業人員

569884

0.18

2.50

文藝創評人員

314633

0.08

1.38

個體經營者

513762

4.45

2.25

高級廚師

287645

0.23

1.26

銀行業務人員

423887

0.93

1.86

職業股民

261476

0.05

1.15

社會仲介人員

369170

0.20

1.62

工程技術人員

259167

4.20

1.14

   

358609

0.20

1.57

科學研究人員

237286

0.18

1.04

事業單位負責人

348618

1.10

1.53

   

223645

0.03

0.98

  6、有經營活動的家庭其財産明顯高於無經營活動的家庭

  有經營活動的家庭其財産明顯高於無經營活動的家庭。有經營活動的家庭其財産為64.87萬元,無經營活動的家庭其財産為17.67萬元,前者是後者的3.7倍。

  (二)家庭財産的結構

  1、房産在家庭財産構成中比重最高

  在城市家庭財産的構成中,家庭金融資産為7.98萬元,佔家庭財産的34.9%;房産為10.94萬元,佔家庭財産的47.9%;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現值為1.15萬元,佔家庭財産的5%;家庭經營資産為2.77萬元,佔家庭財産的12.2%。

  2、財産在100萬元以上的家庭,其財産結構與其他家庭差異明顯:金融資産和家庭經營資産比重明顯高於平均水準,房産比重明顯低於平均水準

  大多數家庭的財産結構十分相似。但財産在100萬元以上的家庭,其財産結構與其他家庭差異明顯:金融資産和家庭經營資産比重明顯高於平均水準,房産比重明顯低於平均水準。該類家庭的財産總量為253.45萬元,其中家庭金融資産為98.27萬元,佔家庭財産的38.8%,高於平均水準8.2個百分點;房産為44.80萬元,佔家庭財産的17.7%,低於平均水準26個百分點;家庭主要耐用消費品現值為12.51萬元,佔家庭財産的4.9%,高於平均水準0.2個百分點;家庭經營資産為62.87萬元,佔家庭財産的24.8%,高於平均水準5.6個百分點。

  3、10%的富裕家庭佔城市居民全部財産的45%

  最低收入10%的家庭其財産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産的1.4%,而最高收入10%的富裕家庭其財産總額佔全部居民財産的45.0%,另外80%的家庭佔有財産總額的53.6%。城市居民家庭財産的基尼系數為0.51,遠遠高於城市居民收入的基尼系數0.32。
(國家統計局城調總隊課題組:黃朗輝  孟慶欣  程學斌  曹子瑋  譚曉梅  劉亞靜)

國家統計局2002年09月28日

 


首次中國城市居民家庭財産調查:戶均超22萬
調查報告:直擊現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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